立法會議員梁志祥
上星期五扶貧委員會公布2018年度香港貧窮情況,在恒常現金福利未介入下,香港貧窮人口140.6萬,貧窮率高達20.4%,無論是貧窮人口抑或比率,都創出過去十年新高,特別是貧窮長者人數方面,於政策介入前有多達51.7萬人,比率與去年一樣,即維持44.4%長者是生活於貧窮線或以下,情況令人憂慮。
貧窮線存在缺陷
事實上,政府新近推行不少扶貧措施,例如改善綜援計劃、全面調高職津金額、通過關愛基金發放兩次N無津貼等等,惟貧窮人口依然高企,反映香港貧富懸殊問題一直未有重大改善,難怪社會經常取笑政府「越扶越貧」。針對此問題,筆者過去多年已指出問題所在,就是這條貧窮線本身存在缺陷。
首先,香港制訂貧窮線屬於相對貧窮概念,即是以住戶收入中位數的50%作為界線,換言之,社會經濟持續增長,住戶收入中位數也隨之上升,比較之下,社會上必然有一批基層市民位處貧窮線或以下;然而,處於貧窮線或以下卻又不表示他們全部都處於貧窮,原因是沒有計算資產這項元素;因此,一些已經退休零收入的長者,縱然被界定為貧窮戶,卻可能憑着個人可觀積蓄而生活依然無憂。參考今年相關數據,有約32萬名居於「非綜援住戶」的貧窮長者中,有多達六成居於沒有按揭的自置居所,從側面可反映他們或擁有一定資產,但事實是否如此卻無從證實。
另一缺陷是,貧窮線概念是指在沒有稅項或其他政策介入下住戶收入的原貌,意思是撇除計算一些恒常現金福利及非現金福利,例如一次性利民紓困措施、長者醫療券、兩元乘車優惠以及學費豁免及相關資助政策等一概都不包括在分析框架內,至於對貧窮家庭影響至深的公屋資助就更加排除於外,結果就令貧窮數字未能全面反映政府整體扶貧的工作成效,張建宗司長在近日網誌上所強調的正正就是這貧窮線結構性局限問題。
須制訂輔助參考
雖然貧窮線存在缺陷,不過政府每年要為更新貧窮數據而編製及搜集人口資料,在過程中得以辨識貧窮住戶及貧窮人口情況,從而評估及檢討政府相關扶貧政策。民建聯認為,這至少起了監察政府施政的效用,因此,我們認為當局應繼續保留每年公布香港貧窮線狀況,並且於現行貧窮線外制訂一套客觀基本生活指標作為輔助參考,例如訂立一套「基本生活需要」作為參考基準,更立體地反映香港貧窮狀況。
最後,本人在執筆時注意到,特區政府上周五公布2018年扶貧委員會的數據後,3天後國務院扶貧辦也公布內地貧困人口,本人並非要將香港與內地情況作出比較,但想在此提出,國務院所公布的是截至今年底,即2019年的數據,且大擔作出預計,今年減貧人口將超1000萬,據了解,內地十分重視滅貧工作,並成立扶貧辦推動各項措施,為社會滅貧訂立指標和方向;反觀香港特區政府,2018年的數據到今天,即是2019年12月才公布,數據滯後一年,且報告內容也純綷提供數字分析,既沒有前瞻性措施,也沒有訂立任可滅貧指標,試問這個社會憑藉這些過時又存在缺陷的數據,可以如何制訂與時並進的脫貧政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