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徒良心」與「黑衣邏輯」

2019-11-16
来源:香港商报

   李明生

  修例風波踏入第六個月,躲於面罩口罩下的黑衣暴徒的真面目,已經愈來愈明顯:他們所謂民主,就是「你民、我主」,亦即我要發動「三罷」,全民便必得「被三罷」;他們所謂自由,正是我要享有三罷自由,你卻沒有上班上學的自由;他們所謂良心,乃是為了達到一己政治目的,可以「無底線」地無所不用其極,包括殺人、放火也符合良心,更莫說「禍必及妻兒」等等。

  為達目的 不惜謀殺

  的確,黑衣暴徒的「無底線」抗爭,已達到公然謀殺的地步;警方昨日則形容為,他們又跟恐怖主義走近一步。目睹大學生化身黑衣暴徒,走到大學附近主要幹道的天橋上面肆意投下重物,由中大旁邊的吐露港公路,到理大旁邊的紅隧出入口、浸大旁邊的聯合道、城大旁邊的歌和老街等,均淪為他們的施襲目標——相關「目標」,除了要堵塞相關道路之外,就連高速行駛中的車輛也不例外,而值得留意時,這批以大學生為主的暴徒,還新「開發」了弓箭和投石車來作更致命、更遠程的襲擊……不難想像,一旦因此造成嚴重交通事故,傷亡數字必然非常嚴重。毫無疑問,這已不單是「私了」政見不同者那麼簡單,而是無差別地在指定地點攻擊一眾道路使用者,其背後目的正是逼迫全港市民「被三罷」,亦即擴大「黑色恐怖」到正常通勤的普通市民。

  弔詭的是,黑衣暴徒仍以良心自居,其同路人也極力護短包庇;當中一大匪夷所思的邏輯,乃是「被告變原告」。當警方為了阻止天橋擲物行為、因而進入中大校園的時候,黃營卻將此描述為警方要攻佔中大、繼而發起所謂的保衛校園云云。沒有罪行、沒有罪犯,警方就不會到場執法,這是無須大學生級數、就連小學生都懂的常識;難道說任由攻擊車輛惡行持續、任由主要幹道被非法佔據,才是執法者的應有之義?事實上,不單執法者,司法單位也肯定警方相關執法行動,故此拒絕發出中大學生會申請禁止警方進入中大的禁制令。

  顛倒是非 扭轉因果

  過去,黃營文宣都極盡顛倒是非、扭轉因果之能事。不論良心,抑或民主、自由等等,在黑衣暴徒心中皆有與普世價值相違的理解;有見及此,由指控警方發放催淚彈,卻不指控因為有暴徒進行違法暴力活動才有催淚彈,到指控警方使用所謂過分武力,卻不指控因為有暴徒使用暴力才須警方以更高武力壓制,凡此種種,大家對於黃營一再傳出更加荒謬的歪理,已經是司空見慣、不感意外。

  總之,「黑衣邏輯」有個大前設、大前提,就是黑衣永遠是對的,錯的則永遠屬於對方,這個「對方」包括了警方、藍絲以至非黃絲的所有人。譬如,但凡有屍體發現、有人意外身亡,都總會一口咬定是警方所殺云云;即使發現沒有證據指控警方,又會馬上搬龍門批評是警方延遲了救援工作,卻不反省黑衣暴徒自己才是堵路元兇……

  今日香港,堪稱已經人人自危。一方面,必須支持警方加強執法,以免黑衣暴徒的惡行得逞;試想,倘若所有警員消失了,香港會亂成什麼樣子?全港大大小小的道路還會開通嗎?市民還會安全嗎?另方面,也要從「形而上」層面打擊上述「暴徒良心」與「黑衣邏輯」,全體知識分子、有識之士均須出一分力,不能繼續助長黑衣暴徒包括學生的錯誤思想、錯誤行為。難道「暴徒良心」與「黑衣邏輯」下的香港,才是和平有愛、安定繁榮的理想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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