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的執法三建議

2019-10-09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菁英會社會民生研究會主任、「就是敢言」副主席  高松傑

  特區政府宣布《禁止蒙面規例》,筆者非常支持。近幾個月來,暴徒的暴動行為大大超出示威範圍,已經是存心破壞和謀財害命。高等法院也兩度拒絕就民主派要求頒臨時禁制令暫緩《禁蒙面法》實施,足證明政府的決定是正確,亦符合公眾的利益。

  筆者絕對支持非常時期以非常手段止暴制亂,《禁蒙面法》可以有效把「勇武派」與「和理非」分隔,有效減少示威人數,讓警察有效執法。

  警隊面臨空前壓力,至今表現出世界級高水平執法,但筆者眼見警力實為不足。如果禁蒙面要有效執行,第一政府可考慮引用《公安條例》,由特首授權委任一些處理特別事務的人士當「特務警察」,增加檢控或文書工作的人手,相信有很多市民也會因為保家衛國而加入。第二政府可考慮引用《公安條例》,向中央政府申請,委任中央武警為「特務警察」。中央武警配置齊全,兵員規模幾乎等於一個陸軍集團軍,不同的是沒有集團軍的坦克火炮等重型裝備,再以國際慣例執法手段協助香港警察執法。當有足夠人手時,相信不出十天,香港可以有效平亂。

  第一和第二建議大大增加人手,講警方可以針對應付「非法集結」和違犯《禁蒙面法》的暴徒 ,有效大幅壓制亂局。

  增人手 延拘留

  第三,政府可引用《緊急法》延長犯案暴徒的拘留時間,延長至168小時,重開難民營作收押地點。可讓警方有更多時間調查和收集證據,將更多人提堂,大收阻嚇之效;如法庭下令被告暴徒要遵守宵禁令或禁止到部分地點,亦可減少暴徒再犯案機會。

[责任编辑:肖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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