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子文
一批暴徒周日借「民陣」遊行作掩護,圍堵衝擊中聯辦大樓,更污損國徽、在中聯辦大樓的外牆噴上辱華字句。港澳辦、中聯辦、特區政府及社會各界紛紛予以嚴厲譴責。所謂修例已經不存在,暴徒仍然不依不饒,煽風點火,更將矛頭指向中聯辦,說明其目的志在挑戰「一國兩制」底線,志在奪取香港管治權,是一場「港版顏色革命」。
暴徒衝擊中聯辦損國徽
中聯辦是中央政府駐港機構,暴徒圍堵、衝擊中聯辦,實際就是挑戰中央、挑戰「一國兩制」底線,性質極為嚴重,其後果必定是動搖香港繁榮穩定的「定海神針」,損害香港的根本及長遠利益。國家主席習近平2017年7月1日在新一屆特區政府就職典禮上發表講話時指出:「任何危害國家主權安全、挑戰中央權力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權威、利用香港對內地進行滲透破壞的活動,都是對底線的觸碰,絕不允許。」暴徒不斷挑戰底線,必將引來強力反制。
暴徒周日晚不單圍堵中聯辦,更帶備各種工具,有預謀地將國徽污損,並且在中聯辦外牆塗上辱華字句,這已經不是所謂表達意見、言論自由的範疇,而是公然觸犯了《國旗及國徽條例》。
一個國家的國旗與國徽,是基於其民族歷史、信仰、理念、追求,以及文化地理特徵而設計,代表國家主權,以及全體國人的尊嚴,因此大多數國家都會嚴懲褻瀆者。例如以色列在2016年7月立法,燃燒以色列國旗觸犯刑法,最高可罰款1.5萬美元(約11.7萬港元)或入獄3年,在此之前,毀壞以色列國旗最高罰款約78美元左右及1年監禁。在德國和韓國,毀壞國旗者最高判處5年有期徒刑。這說明在世界各地侮辱國徽都屬刑事重罪。香港《國旗及國徽條例》訂明,任何人公開及故意以焚燒、毀損、塗畫、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國旗或國徽,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第5級罰款(5萬港元)及監禁3年。如今罪證確鑿,執法部門應早日將犯人繩之以法。
不斷玩火將自食其果
必須指出的是,這些「港獨暴徒」過去一直存在,為什麼他們以往不敢造次?主要是因為沒有下手機會。然而,這場反修例風波卻打開了暴力的「潘朵拉盒子」,反對派為了反政府不惜與魔鬼「結盟」,公然尋求與「港獨」分子「大團結」,共同策動這場風暴。反對派對於暴徒的暴行不但隻眼開隻眼閉,更加在衝擊中配合暴徒行動,利用議員身份不斷阻礙警員執法,庇護暴徒,事後還反過來指責警員「濫用暴力」。如果警員是「濫用暴力」,請問何以在多次衝擊中警員受傷竟較暴徒嚴重?這正正就是警員克制的表現,但警員的忍讓反過來被暴徒利用,再加上反對派的偏袒,令前線警員首當其衝。
然而,現在暴力已經有失控之勢,暴徒不斷在玩火,反對派卻在添柴,縱容暴徒破壞「一國兩制」,挑戰中央及特區管治權威,將香港推向混亂的深淵。暴徒挑戰「一國兩制」底線,必須追究到底;反對派縱容暴徒,必將自食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