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上海警方對媒體確認,上市公司新城控股董事長王振華因猥褻9歲女童,已被普陀警方刑事拘留。
據披露的信息,犯罪行為發生于6月29日下午,地點為萬航渡路一家五星級酒店。被猥褻女童事后向在江蘇的母親打電話哭訴,母親即來滬報警,王振華隨即被采取強制措施。目前女童已驗傷情,陰道有撕裂傷,構成輕傷。
女童是被一個姓周的女人帶到酒店的。這個女人今年49歲,江蘇徐州人,目前已經到案并作了供述。事發當天,她帶了兩個女孩入住酒店,一個9歲,一個12歲。兩個女孩的母親為周某朋友,她向自己的朋友、也就是女孩的母親謊稱帶兩女孩去上海迪斯尼玩,從江蘇帶至上海。到酒店當天,王振華就對9歲女童實施犯罪,事后給付周某現金1萬元。
未成年人是國家的希望,他們中任何一個,都應當有美好的未來。猥褻兒童,是為了滿足自己變態的欲望,在一個孩子剛剛開始人生的時候,就毀滅了她的未來。這是人類所能犯下的最不可原諒的惡劣犯罪行為之一,在任何一個國家都是重罪。王振華的行為,應當受到法律最為嚴厲的懲罰。
除此之外,還必須查清楚是否還有更多的受害者。作為一種變態的性心理,猥褻兒童不可能是臨時起意,而是一種持續性的病態心理活動。所以,此案中一個9歲的女童是不是唯一的受害者?這是必須要查清楚的問題,不能僅限于就事論事。
而要滿足自己變態的欲望,需要一個穩定的供應方。從周姓女人的供述來看,她跟王振華構成了供求關系。她自稱是女孩母親的“朋友”,并向女孩母親撒謊帶女孩去玩,結果卻把女孩直接送到王振華的床上。從這些行為來看,周姓女人是整個案件的核心人物,突破口就在她身上。
很多問題是細思恐極,又必須核查的。這個姓周的女人在其中起到了一個什么樣的作用?是否存在一個以周姓女人為核心的供應鏈?她是怎么成為女孩母親的“朋友”的?她接近女孩及其母親,是否就是在為王振華物色受害者?她這么干,已經持續了多久?除了王振華,她是否還有其他客戶?
新城控股集團是一家頗具實力的房地產公司,1993年創立于江蘇常州,總部現設于上海,總資產超人民幣3000億元。這樣一家頗具影響力的公司的老總犯下如此罪行,其所造成的惡劣的社會影響是非常廣泛而巨大的。
面對如此惡劣的犯罪行為,辦案人員絕對不應當受其背景的影響,而應當以案件為突破口,不放過任何一條線索,順藤摸瓜,深入挖掘,把作惡者統統挖出來,曝光于陽光之下,震懾任何有圖謀的壞人,還受害者以公道,讓社會看到公平正義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