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通报“小学校长强奸女生”案:涉事校长被刑拘

2019-07-03
来源:央视新闻

  2日,辽宁绥中县宣传部发布通报称,高台镇水口村小学校长王某军涉嫌强奸、猥亵该校女学生,已被刑拘。该案已于7月1日移交至检察机关,在走批捕程序。高台镇中心小学校长黄某、党支部书记刘某某存在监管不力、重大事项不报告等问题,目前已被免职。

  绥中县高台镇水口小学案件情况通报

  6月1日晚,县委、县政府总值班室接到县公安局报告,称高台镇水口村小学校长王某军涉嫌强奸、猥亵该校女学生,已被刑拘。县委、县政府对此案件高度重视,要求县公安机关要依法加快处理,县教育局要加强师德师风教育,负起主体责任,确保学生安全。县纪委监委要尽快介入调查,严查严办。

  一、案件基本情况

  今年5月31日,绥中县高台镇水口村小学学生赵某某在其母亲王某某带领下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报案,称2018年3月至11月间,水口村小学校长王某军先后3次在水口村小学微机室、王某军家中强行与该校学生赵某某发生性关系,赵某某因害怕未报警。同日,又有4名学生在家长陪同下报案,称被王某军猥亵。

  接到报案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立即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开展调查,并于5月31日晚将犯罪嫌疑人王某军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王某军对强奸赵某某,猥亵学生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犯罪嫌疑人王某军已于6月1日被刑事拘留,因调查取证存在一定难度,办理延长期限至6月30日,7月1日报捕到县检察院。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犯罪嫌疑人王某军,男,1969年出生,1989年锦州第二师范学校毕业,同年7月在高台中心小学任教,1991年8月任高台镇水口村小学校长。

  二、工作情况

  事件发生后,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多次作出批示,要求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妥善处理好此次事件。县纪委监委立即介入调查,目前,相关调查取证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

  6月2日,县教育局主要领导带领工作组进驻高台镇中心小学,任命高台中心小学优秀女教师代理校长主持水口村小学工作,安排专业教师对受害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同时积极做好家长安抚工作。

  绥中县对全县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提出明确要求,责令进行彻底整改,全力打造安全、健康的教书育人环境。

  绥中县随后连续多次召开全县教育系统师德师风整治大会,对全县师德师风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组建师德师风专项检查组,在全县教育系统内开展大检查、大排查系列整风肃纪行动,狠抓师德师风整治各项工作。县教育局师德师风专项检查组按计划到高台镇中心小学开展工作,进一步了解村小学管理情况,并进行隐患排查,堵住安全漏洞。

  绥中县教育局党组班子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处理王某军事件。经研究认为,高台镇中心小学校长黄某,党支部书记刘某某存在监管不力、党建工作不扎实、重大事项不报告等问题,会议决定免去2人职务。

  下一步,绥中县司法机关要依法依规加快案件侦办速度。纪委监委要从速从快办理此案,对在此案中存在违法违纪、工作不力的党员干部严肃问责。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受害学生的心理疏导,并以案为鉴,切实加大师德师风整治力度,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决杜绝类似案事件的发生,真正让学生安全、家长放心、群众满意。

  中共绥中县委宣传部

  2019年7月2日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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