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童
近來最有影響的金融事件當數包商銀行被託管,不少人表示,包商銀行被託管,銀行風險開始暴露了。其實,包商銀行並非銀行業績拐點的標誌性事件,實際上早在兩年前銀行業績增長就下滑到了個位數,若說風險暴露應從那時算起。而以包商銀行為例,說銀行不行了更是為時尚早。
追逐利益導致「人禍」
對於風險暴露到底該怎麼看?話分兩頭,一方面是中國經濟增速下滑所引發的業績增長不力,這是外部因素,屬於水落石出的自然經濟現象,可說是「天災」。但更多的問題發生在內部,也就是金融亂象的問題。通俗點說,就是什麼業務能做,什麼業務不能做的重大風險管控,是有底線的,但金融機構中敢於去觸碰底線,並發生如包商銀行出現嚴重信用風險,則更多是由高管導致,也就是「人禍」。出現「人禍」,相當程度是為了追逐利益。
包商銀行「爆煲」了,但這顯然不是個案,在此之前,2018年2月安邦產險公司被原保監會接管。短短一年多時間裏,就發生了兩起託管事件,由此也可以看出中國金融風險確實不容輕視,處於相對高危區。而包商銀行應該不是最後一家被託管的銀行。
根據《央行金融穩定報告(2018)》,2018年一季度,央行完成了對超4000家金融機構的首次央行金融機構評級,其中,評分結果在8級至10級的高風險金融機構達420家。
誰會成為包商銀行之後的下一家?這個沒人能夠準確預測,因為相當程度上來說,金融亂象正是由於監管不力所一手導致的。項俊波倒了,賴小民倒了,劉士余也投案了,一個個都是叫得響的業內大咖,於是就有人提問,誰來監管這些監管者。正本清源,金融亂象是過於放縱的結果,那麼中國的金融市場到底該置身於什麼樣的監管環境中,這是防止金融亂象重生,和對已發生金融亂象,減輕其造成的損失,所不得不正視的問題。
其實,由制度來約束人,將金融監管機構過大的權力收窄,是治理金融亂象必須抓住的本。因為在巨大的權力誘惑之下,難免不會出現第二個項俊波、劉士余,而這也是中國金融市場走向成熟,中國綜合國力提升不得不邁過去的一道檻。由制度去約束人,用權力去制約權力,這是美國資本市場若干年發展得出的經驗,也是其應對金融危機,付出昂貴學費之後得出的經驗。中國在治理金融亂象中,也要善於借用他山之石,監管機構之間如何形成相互制約的機制,事關中國會不會出現重大金融危機。
正走向高端的中國經濟,也需要一個能與之合拍的金融體系,在這個過程中,當然不是一托(託管)就可了之。因為那樣只是短時間的緩和了矛盾,但只要問題不解決,類似的矛盾只會越積越多,到時候誰又能托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