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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合約騙差價 廣告公司東主判囚10月

2019-01-16
来源:香港商報网

  【香港商報网訊】廣告公司東主使用假推薦信,隱瞞身份向運動服裝品牌K-Swiss求職,獲聘後將逾百個總額逾150萬元的陳列工作項目外判予自己公司,及將部分項目「判上判」賺取差額,私吞近22萬元,更收取分判商7000元賄款。廣告公司東主及涉事分判商早前認罪,昨日在區域法院認罪,分別被判10個月監禁及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分判商認賄判200小時社服

  首被告黃英傑(38歲),案發時為K-Swiss視覺陳列設計員及「域高廣告製作公司」獨資東主。他承認使用虛假文書及欺詐兩項罪;次被告郭志堅(35歲)則為分判商,他承認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

  法官判刑指,首被告坦白認罪,已賠償涉案所有騙款,加上案件檢控有2年3個月延誤,為期不短且並非被告所致,減刑後兩項控罪共判10個月監禁。至於次被告,法官指涉款僅為7000元,且為單一事件,認為整體而言判監弊多於利,故判他執行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情指出,首被告黃英傑於2012年8月,向K-Swiss呈交一封由域高發出的虛假推薦信,成功獲K-Swiss聘請,惟黃沒有透露自己是域高東主的身份,只申報曾任職域高。黃於其後3年間,利用他在K-Swiss的職權,外判184項陳列工作項目予域高,總額逾156萬元。黃更將當中58個項目「判上判」,外判予兩間公司,賺取中間差價,私吞近22萬元。次被告郭志堅則為K-Swiss澳門店一項工程的分判商,他曾向黃支付7000元賄款。

  分判商致函邀再合作揭發

  案情指,黃離職K-Swiss後,一間分判商致函K-Swiss望再合作,惟K-Swiss不知道「判上判」一事,感事有蹊蹺,展開內部調查並揭發事件。

[责任编辑: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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