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83

對國歌法憂慮沒必要

2019-01-15
来源:香港商報

 

  資料圖

  作者:全國政協委員、香港泉州社團聯會會長 葉建明

  廣受社會關注的《國歌條例草案》已於日前公布並刊憲,這是維護「一國兩制」的重要舉措,但也引發香港社會一些人的憂慮,擔心對日常生活和公民權利造成損害。特別是反對派製造的一些似是而非的言論,試圖誤導市民。其實,仔細檢視基本法、《國歌法》以及《國歌條例草案》就會明白,這種憂慮是不必要的。

  尊重國歌 維護國歌

  國歌同國旗、國徽一樣,都是憲法規定的國家象徵和標誌,維護國歌尊嚴就是維護國家、民族尊嚴。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轄下的特別行政區,香港同胞作為中國公民,當然有維護國歌尊嚴的責任與義務。放眼世界,尊重國歌是各國公認的公民義務。在歐美許多國家,奏唱國歌時公民均將右手放在胸前以示尊敬。中國國歌是誕生於抗日抗爭硝煙中的《義勇軍進行曲》,「起來,不願做奴隸的人們」的旋律震撼人心。香港同胞在二戰中面對日軍侵略進行了英勇抗爭,湧現了東江縱隊等眾多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跡,尊重國歌也是尊重港人自己的歷史記憶,銘記中華民族那段不屈的歷史。可以說,無論於法、於理、於情,港人都應該尊重國歌、維護國歌。

  根據香港基本法規定,《國歌法》屬於有關國防、外交和其他依照基本法規定不屬於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的法律,經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徵詢基本法委員會和香港特區政府意見後,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再由香港特區在當地立法實施。2017年至2018年,上述程序均嚴格依法實施。從此次公布的《國歌條例草案》來看,維護國家主權和國歌尊嚴的原則不變,但在具體表述上有所調整(例如刪除「社會主義」),並未照搬內地《國歌法》條文,充分照顧到香港實行資本主義制度的現狀。這正是「一國兩制」精神的體現。

  香港社會一些人對《國歌法》表示擔心,認為「界限模糊」可能影響公民權利。例如,草案列明一系列侮辱與不當使用國歌的行為及相應刑罰,強調「不得篡改國歌的歌詞曲譜」。香港知名歌手李克勤的《球迷奇遇記》和黎明的《全日愛》兩首歌曲由於歌詞及前奏有部分與國歌相近,有人質疑這是對國歌進行「二次創作」,違反國歌條例草案。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則回應稱,這兩首歌係獨立創作,並非完全改編國歌,並不違法。

  沒做虧心事 不怕鬼敲門

  根據《國歌條例草案》,任何人意圖侮辱國歌而公開及故意篡改國歌歌詞或國歌曲譜,或以歪曲及貶損方式奏唱國歌屬於侮辱國歌的罪行。換言之,是否觸犯國歌條例,要看嫌疑人是否有侮辱國歌的意圖。《球迷奇遇記》和《全日愛》顯然不存在故意侮辱國歌的意圖。但如果是故意侮辱國歌的行為,則另當別論,例如公眾場合奏國歌時故意發出噓聲、背對國旗,或者將粗口加入國歌在網上傳播,等等,這些行為的性質用常識判斷便會得出結論。

  香港是高度自由的資本主義社會,回歸後,在憲法和基本法保障下,港人言論、出版、集會等各項權利都能夠依法行使。不過,任何言行都不應突破國家主權和安全的紅線。國旗、國徽、國歌是國家主權的象徵,應該尊重和維護,侮辱它們形同侮辱祖國,是違反法律,也是不道德的。這個道理並不深奧,也是放諸四海而皆準的,絕大多數港人對此是理解和遵守的。《國歌條例草案》還明確規定須奏唱國歌的場合,包括金紫荊廣場升旗禮、國慶及回歸升旗禮及酒會、紀念抗戰勝利和死難者的儀式、行政長官等官員和法官及立法會議員宣誓儀式等,在這些具有國家主權意涵的活動場合尊重國歌更是題中應有之義,包括立法會議員在內的公職人員尊重國歌是政治道德的一種體現,反對毫無道理。

  俗話說,沒做虧心事,不怕鬼敲門,法律只是對違法者的懲戒。《國歌法》在香港落地,就如當初《國旗及國徽條例》落地香港一樣,並非反對派渲染的要侵犯公民的合法權利,更不是「文字獄」,反對派多年來以「恐嚇」作為「挾持」港人的手段已經越來越失效。絕大多數香港公民是愛國和守法的,對《國歌法》不僅不憂慮,相反,十分支持《國歌法》盡早本地立法。反對派這些年煽動青年「噓國歌」,背對國旗升起的惡劣行徑,已經成為反面教材。祖國好,香港好。象徵國家尊嚴和民族榮耀的國歌,一定會得到港人的悉心守護。

[责任编辑:蔚然]
网友评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