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鉴别正当防卫?正当防卫如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伤害怎么办?如何鉴别见义勇为,见义勇为如致使涉嫌违法者受伤或者死亡,又该担什么责任?
昨天,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指导性案例,涉及的四个案例均为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的案件,社会普遍关注的昆山“反杀案”入选其中。最高检副检察长孙谦表示,正当防卫是法律鼓励和保护的正当合法行为,允许防卫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损害,甚至可以致伤、致死。无独有偶,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也发布一批指导性案例,供各级法院审判类似案件时参照,其中也包括朱振彪追赶交通肇事逃逸者致使对方死亡的案件。最高法方面称,该指导案例旨在明确法院可以对见义勇为行为进行认定,依法保护见义勇为行为人的合法权益。
长期以来,各地方检察院、法院在诉讼、审理涉及正当防卫、见义勇为类案件中,往往遇到这样的难题。在一些案件中,违法者会发生受伤乃至死亡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正当防卫或者见义勇为者,往往会被指防卫过当,或对违法者受伤、死亡负有责任。有的需要赔偿对方经济损失,有的还涉及刑事判决。特别是在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判定中,受执法理念和执法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各地对尺度把握不够统一。有的认定正当防卫过于苛刻,苛求防卫人作出最合理的选择,特别是在致人重伤、死亡的案件中不善或者不敢作出认定;有的作简单化判断,以谁先动手、谁被打伤为准,没有综合考量前因后果和现场的具体情况。
同样,对见义勇为行为的判定,也会遇到类似的状况。有时候,见义勇为者无法预知或左右对方的反应及行为,对方遭伤害或死亡后还需要背锅。这当然也不利于社会风气的改善,更不利于人们热心助人、主动站出来维护社会秩序。这一类情况出现,不仅仅是司法实践中的技术问题,整个案件的过程、最终的判决结果,都会造成较大的社会反响,甚至会直接影响到人们的行为。例如昆山“反杀案”发生后,就有很多人产生了困惑和怀疑,甚至得出了“正当防卫还得靠跑”这样荒谬的结论。无论如何,这种反响都会让人产生很大的不安全感,甚至会怀疑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再比如最高法公布的朱振彪一案,逃逸者屡次不听劝阻最后被火车撞死,其家属要求铁路部门和见义勇为的朱振彪承担赔偿责任,也让许多人不能理解。虽然这两起案件最后都得到了公正的判罚,但其过程中的种种不确定性、各种不同的解读,都会使人糊涂。这绝不是司法的目的。正相反,司法的目的是让人的行为界限更加清晰。
无论是最高检还是最高法,这一次发布指导性案例,是及时的,十分具有针对性。案例的指导意义,就是以法律对正当防卫、见义勇为予以最大的支持。这也是对制止犯罪、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害的最好的诠释。如果在今后再发生类似的事情,那么这些案例的思路与判定,都具备极其重要的参考价值。更为重要的是,它们会告诉每一个人,遇到侵害时该怎么做,需要见义勇为时该怎么做。本质上,这是在为守法和善意撑腰,这是为无辜者卸下包袱,也表明了司法的最终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