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网訊】退休警司朱經緯於非法佔領期間以警棍襲擊途人,他受審後被裁定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立,今年1月被判監3個月,他不服上訴。高等法院法官昨日宣布駁回朱的上訴,並下令他立刻返回監獄服刑。朱經緯聞判時木無表情。他的代表律師透露,暫不會申請保釋,意味朱將在獄中度中秋。
法官逐一反駁上訴方理據
法官黃崇厚昨午頒布85頁的書面裁決.他強調,朱經緯在現場的目的是防止罪案,但法律不容許他任意使用武力以達到目的,否則向一個僅威脅要揮拳的人開槍亦會變得合理。
就上訴方引用《公安條例》第45、46及53條證明朱的行為有理可據,惟黃官指,前兩條條文只容許警員行使「所需的武力」、「以阻止任何人犯或續犯任何罪行」,卻不授權警員行使任何武力;第53條雖豁免任何「真誠地行事」的警務人員「負上支付損害賠償或其他方面的法律責任」,但該條文只涵蓋民事訴訟,卻不適用於本案。何況原審裁判官已裁斷朱並非真誠相信事主對朱的同袍具侵略性,故朱是否合理地行使需要的武力,已是無關痛癢的事項。
刑期上訴方面,黃官坦言決定本案最終刑期極其困難。服務警隊達36年的朱經緯定必以實力證明他是優秀的警員,他與同袍於困難時期、在困難的處境中執行職務,他們付出的努力本應獲得肯定,但一名奉公守法的市民,有權期望本案事主遭遇的事情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不然公眾對警隊的信心將會動搖。無疑朱及其同袍當時處於極艱難的時刻,但他揮棍前一剎那,事主並無違反命令甚至作出具侵略性的行為。代表朱經緯的大律師彭彼得離開法庭時說,需時閱讀判詞後才決定會否作「終極上訴」。
有支持者聞判傷心啜泣
另外,大批公眾於開審前在法院外聚集,其中聲援朱經緯人士高叫口號,如「支持朱經緯、執法無罪」、「朱經緯,除暴安良,你冇做錯到」、「朱經緯無罪」等。支持者及後得悉結果後,在庭外傷心啜泣,有人大喊「法治已死,香港沉淪」。
警司協會主席郭柏聰發表聲明表示,協會對朱經緯須即時服刑感到失望。協會將堅定不移地支援朱及其家人,包括支持朱日後進一步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