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网訊】針對棚改項目合同簽訂審批權回收國家開發銀行總行、一刀切的市場傳聞,18日國開行相關部門負責人在接受新華社採訪時予以否認。
該負責人表示,根據國開行現行信貸管理制度規定,貸款合同的審批及簽訂權限均在分行,目前沒有任何調整變化,合同審批權限仍在分行,不存在總行上收棚改貸款合同審批權限的情況。
「近期,為深入貫徹中央關於打贏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的精神,落實有關監管要求,國開行將合同審查權限統一到總行,主要是防範地方政府過度舉債,避免各地政策把握不一致,集中到總行統一把關。」國開行相關部門負責人說。
此外,該負責人介紹稱,2016年下半年以來,國開行按照國家有關部門要求,堅持因地制宜、因城施策原則,配合地方合理確定安置方式,對於商品房庫存不足、房價上漲壓力較大的地方,及時調整棚改安置政策,支持採取新建棚改安置房的方式。
據國開行相關部門負責人介紹,2015年、2016年、2017年國開行分別發放棚改貸款7509億元、9725億元、8800億元。截至今年6月末,累計發放棚改貸款38684億元,其中今年發放4609億元。
棚改貨幣安置專項資金主要由國開行、農發行等銀行提供,約佔總額的80%,這筆資金最主要來源,則是中國人民銀行向銀行的發放特定投向貸款對應的抵押補充貸款PSL。7月2日,人行數據顯示,6月PSL(抵押補充貸款)投放605億,環比5月減少近200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