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23日,朴槿惠参加首场正式庭审
海外网4月4日电 朴槿惠“亲信干政门”案一审宣判将于6日举行。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3日决定,出于对公共利益的考虑,允许对宣判过程进行电视直播。此举引发朴槿惠律师团的不满,他们明确反对直播宣判,称其违反无罪推定的原则,不啻于“给朴槿惠烙上罪名”。
据韩国KBS电视台报道,尽管早前法院向朴槿惠征求意见时,其本人坚决不允许被直播。法院最终还是决定,允许电视直播宣判过程,理由是此案涉及前总统,引起全民极大关注。
虽然法院放开了直播,但态度却很谨慎。他们不允许媒体拍摄,而是自备4台摄像机向外界播出。
直播宣判的决定激怒了朴槿惠的辩护律师。他们向法院递交意见书,明确表示反对。其中写道,“直播宣判违反了无罪推定的原则。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和崔顺实宣判时,法院都没有允许直播,有失公平。”律师还表示,“在一审阶段进行直播,会让被告人烙上罪名。这违反了宪法明文规定的三审制原则。”
跟朴槿惠相比,李在镕和崔顺实案件的宣判,确实幸运地避开了直播。
去年8月25日,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案一审宣判,法院不允许电视台对宣判实况进行直播,还禁止媒体在法庭内的一切拍摄行为。理由是,进行直播给被告人造成的损失,远远大于直播带来的公共利益;而今年2月13日,崔顺实案一审宣判,法院尊重被告人的意见,同样没有允许电视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