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综合报道】据韩联社报道,韩国法院3日同意对6日的前总统朴槿惠案一审判决进行电视直播。
不过,朴槿惠对这一决定应该不太开心。因为其在2日向法院递交的亲笔信中,明确表示不希望宣判过程被电视直播。“有人发函征求我是否同意电视直播,对此,我表示不同意。”朴槿惠在递交的亲笔信中写道。
韩联社此前曾称,韩国大法院在2017年7月对直播规定规则进行修改,决定在被告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对一审、二审宣判进行直播。在被告人不同意的情况下,考虑到“公共利益”,也可能会进行直播。此前,法院在对三星副会长李在镕和崔顺实进行一审宣判的时候并未进行直播。
去年4月,检方以18项罪名起诉朴槿惠,包括涉嫌收受贿赂、滥用职权、强迫企业出资。今年年初,检方向朴槿惠追加3项指控,包括违反选举法和违反国家情报机构相关法规。至此,朴槿惠累计受到21项罪名指控。
检方今年2月提请判处朴槿惠30年监禁,同时处以1185亿韩元(约合7亿元人民币)罚款。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定于6日就朴槿惠案作出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