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警員侯祥強出庭供述梁天琦袭警过程。
【香港商報网訊】於前年農曆新年年初二凌晨發生的旺角暴亂案,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5人,否認暴動、煽惑暴動及非法集結等6項罪名,案件昨在高院續審。高級警員侯祥強作供時指,當日同袍控制一名男子,並要求他返回行人路,但該男子未有合作,又用右手擊打該便裝警員的心口及手臂,並推開其他警員,侯於是喝止和用警棍制止其行為,惟他沒有聽從,侯遂用警棍擊打該男子的左大腿兩下,並與軍裝警員壓倒他在地上及鎖上手銬,再以襲警罪名拘捕他,侯及後知悉該名男子為首被告梁天琦。
3人以盾牌揮拳腳踢襲警員
西九龍交通部警員吳振霆供稱,案發當晚與高級警司於砵蘭街及奶路臣街一帶巡邏,期間有3名男子衝向交通警,並投擲卡板及垃圾桶等,吳遂取出委任證,警告他們停止行為,惟3人未有理會及繼續施襲,首名男子向吳揮拳,而另一名男子則手持盾牌衝向他,又有一名男子用腳踢他,吳用手推開持盾男子,吳稱期間其胸口及右肩遭擊中,感到痛楚。及後有警員上前支援,吳隨即後退。
控方於庭上指出,片中出現的首名男子,其身份並不受爭議,即為梁天琦。當辯方盤問時,問到梁天琦「是否從沒向你揮拳」,吳表示不同意,至於梁當時只是舉高雙手,吳續稱就片段所見的話則同意。
另外,吳提到當時人群中有一道綠色光線射向警員的眼部,「滋擾同事嘅眼睛」。他又形容現場有許多雜物,並有雜物着火,有群眾用竹枝撞向警方防線,期間人群亦繼續用磚頭及雜物擲向警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