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网讯】香港眾志及社民連等組織共9名成員,就前年11月6日在中聯辦外,反釋法遊行時出現混亂情況,9人被控參與非法集結等共7罪,裁判官今批准控方就吳文遠及林淳軒新增較嚴重的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煽惑,而原本的煽惑他人擾亂公眾秩序罪則成為前者的交替控罪。當中林淳軒承認一項煽惑他人擾亂公眾秩序罪,並否認新增的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煽惑罪,該罪將存檔法庭檔案,而林朗彥則承認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
控方案情指,前年11月6日下午,林淳軒及林朗彥參與反釋法遊行期間,偏離警方批准的指定遊行路線,並於長江中心外以揚聲器呼籲遊行人士要求繼續前往中聯辦及圍堵中聯辦,林朗彥亦揚手指示人群前往中聯辦。
控方案情又指,兩人於傍晚約7時進入中聯辦附近的指定公眾示威區,現場約有500人,期間林淳軒表示「反對人大釋法、直搗中聯辦」並有人和應,而林朗彥則緊貼於林淳軒身邊,其後約30人衝擊警方的鐵馬防線,有警員目擊林淳軒曾向鐵馬方向推進,以及林朗彥手握鐵馬,期間有人向警方防線投擲雨傘及水樽,警方須使用胡椒噴霧。
辯方則強調,案情指有人投擲雨傘及水樽的情節,並無證據顯示與兩名被告有關,但控方拒絕刪除及表示用作事件背景,故希望法庭記錄在案。其餘被告則不認罪,押後至4月23日預審,期間9名被告獲准保釋。
9名被告依次為社民連主席吳文遠、大專政關成員葉志衍、社民連成員陳文威、大專政關成員盧德昌、人民力量成員周樹榮、社民連副秘書長周嘉發、香港眾志成員林淳軒、嶺大學生會前會長鄭沛倫、香港眾志成員林朗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