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网讯】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5人的暴動案,今在高院續審,控方傳召當日被磚掟中的男警作供,辯方律師指從警方拍攝的其中一條影片,只看到群眾掟膠樽,看不見有磚頭,但男警反駁指現場有水樽並有磚頭。法官彭寶琴從影片聽到有警告說:「唔好掟石頭」,男警確認他當日聽到此警告。
東九龍衝鋒隊警員徐建豪指,在前年2月8日已接到指示到旺角支援,在2月9日凌晨在砵蘭街近山東街,面向亞皆老街以人鏈築成封鎖線,他站在防線的後方,負責用手推住前面同事向前,而前方則有群眾聚集,想衝向防線、叫囂及掟雜物
他指當日身穿軍裝及戴頭盔,備有胡椒噴霧、警棍及圓形盾牌等,但身上並沒有槍和子彈。他又指被磚頭擊中左邊面的面罩引致受傷,面罩的衝力打中嘴唇,「令我暈一暈」,他指上下唇有1厘米的傷痕,並且流血,之後向警長報告並到醫院接受治療,獲批兩天病假。
另外,警署警長吳志偉作供指,當日沒有與群眾接觸,是站在防線後排,但被一塊磚頭擊中右頸位置,當下跌在地上,頸項流血,由同事扶上救護車後才清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