獅子山學會營運總監 白仲祺
很多香港人看到「劏房」一詞,就聯想到「無良」,但是,在沒有危險的情况下,一人在符合大廈公契下將自己的單位作出改動,是合法的。而業主與租客訂了租約,同樣是合法的。那麼很多人說浻房應該立法禁止,其實是基於什麼原因?
從理性角度,劏房間隔封密,很多單位沒有窗口,自然令人懷疑會否增加火警風險,而且擔心一旦發生火警,會否逃生困難。而從較感性的角度,很多人都覺得劏房單位小,令住客住在狹小擠迫的環境。但這問題較個人,因為每個人對大小的要求不同,不能一概而論。很多劏房單位環境差,其實是唐樓本身殘舊。同樣,亦有較豪華的劏房單位,提供空間給需要住在市區但又不需太大空間的市民。
獅子山學會無意對每個人的住屋要求作出評論,但學會目標,是要反對一些令市民變為受害者的政策。上周末,幾個年輕人在工廈劏房火警中不幸喪命的嚴重悲劇,再一次令香港人注意劏房的潜在危險。
工廈劏房危險,其實原因就是非法經營。業主雖然冒上犯法的風險,但我們可暫且撇開道德上的問題,因為業主如果不是提供租客需要的單位,又有誰會願意付出真金白銀租住?而由於工廈劏房是犯法,反而令業主無法用經營長線投資的方法,亦無法連根拔起發生火警的風險。
當然,單位如果有法律上的風險,到最后業主一定要負上責任。但筆者關注的,是怎樣杜絕劏房帶來的風險。如果將業主單位自由間隔合法化,以通過消防處的火警測試作唯一條件,業主便能像任何其他生意一般經營,這樣,市場上所有的劏房能夠公平競爭,住客就可尋找適合自己的單位。
劏房問題始終要解決。要住工廈劏房的,現在冒上犯法的風險,依然會租住,這告訴我們,他們對於自己的私人空間有多注重。政府越收緊法例,只會令工廈劏房業主更加冒險,用更短視的方法經營,而租客就更危險。劏房合法化,才能將問題連根拔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