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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也要講底線

2017-07-20
来源:香港商报

  方想

  新特首林鄭月娥上任,一直以修補社會撕裂作為施政理念,并且向「泛民」多番釋出善意,短時間內也得到反對派的積極回應,社會上吹起一陣大和解之風。不過,在高等法院日前就立法會議員就職宣誓案宣判,裁定梁國雄、劉小麗、羅冠聰、姚松炎宣誓違法,取消4人立法會議員的資格后,這個「和解」能不能走下去,打了個大問號。原因無他,反對派因議席缺失陣腳大亂之餘,紛紛以「尋求和解」之名,向林鄭月娥「開價」,其中不乏有違法治精神的條件,并以民生議題進行赤裸裸的政治要脅。

  四人失議席咎由自取

  必須指出,4名議員宣誓違法而失去議席,完全是咎由自取,法庭的判決是依法辦事,沒有可質疑之處。香港社會講和解,也要有底線,絕不能將嚴肅的法治問題用來變成政治交易,「泛民」提出超越法治底線的要求,不僅是給大和解設置障礙,也是給林鄭施政出難題,這樣的做法毫無建設性,和解亦無從談起。

  高院裁決梁劉羅姚4人宣誓違法,有充足的法理依據。觀乎主審法官頒下的判詞,是根據基本法第104條和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此條文的解釋,以及《宣誓及聲明條例》和參考相關的案例進行判案,法官并詳細羅列4人失去議員資格的原因,明確指出他們「拒絕或忽略作出立法會誓言」,裁定4人宣誓無效,喪失議員資格。而事實上,4人在去年就職宣誓時,公然在宣誓中「加料」,擅自改變誓言形式和內容,根本不符合法例規定,證據確鑿,無可抵賴。任何願意就事論事的人,都應認同和尊重法院的裁決。

  法庭依法作出了判決,反對派最應該做的,是反省他們的議員在宣誓時的種種違法言行,而不是將矛頭指向政府,指港府「政治打壓」,是「政府向港人宣戰」,把責任推向林鄭。畢竟,如果4人正正經經宣誓,誰人能拿他們怎樣?他們要違法宣誓,自然要承擔法律后果,正是自作孽不可活。更何况,裁定4人失去議席的是法庭,關政府何事?

  求和解不能無原則

  如今,林鄭月娥已明確否認有「開戰」意圖,沒計劃再就議員宣誓問題申請司法覆核,頗有息事寧人之意,顯示她改善行政立法關系的誠意沒有改變。不過,「泛民」就認為林鄭的誠意不夠,再向政府提多項要求,聲言林鄭需要作出承諾以「修補關系」,例如梁國雄稱政府在處理他們上訴時,應考慮選擇不答辯,將議席還給4人;「占中」發起人戴耀廷要求不向4名被取消資格的議員追討訟費;又有要求補選不會同期舉行,以及不支持立法會在完成所有補選前修改議事規則等。然而,梁國雄的「講數」,是要政府不按正常法律程序辦事,等同要求特首以行政凌駕法治,公然干預司法;是否追討訟費,則是由律政司決定,非林鄭可以處理;至於是否修改議事規則,是由立法會議員決定,也非政府主導。換言之,「泛民」提出的「和解條件」,大多無視法治原則,以及行政、立法、司法的分際,充分說明他們無實事求是之心,無尊重法治和法庭判決之意,更將「政治交易」萬能的用心赤裸裸地暴露出來。

  一個巴掌拍不響,「大和解」需要各方共同努力。林鄭18日回應會否從寬處理宣誓司法覆核跟進工作,包括不追討訟費時,強調改善行政立法關系的同時,不能在法律或法治精神上妥協。的確,修補撕裂不能放弃底線,修補撕裂不能損害法治,否則必然會動搖香港穩定和發展的根基,而政府毫無原則的妥協求和,也絕不是市民希望看到的所謂「和解」。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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