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退剛摘牌,欣泰電氣也將進入退市整理期,今年A股已有兩家公司確定退市。同時,還有5家公司被暫停上市,創2011年以來新高。這些變化意味著A股市場在IPO常態化的同時,退市也日趨常態化,特別是隨著退市制度執行的強化,A股上市公司“有序進退”有望成為現實。
退市數量創新高 退市率仍較低
7月7日,新都退被深交所摘牌,之後將進入三板市場進行掛牌轉讓。由此,新都退成為今年退市第一股。
值得一提的是,欣泰電氣也將於7月17日進入退市整理,成為創業板退市第一股也是中國資本市場第一家因欺詐發行而退市的公司。由於創業板沒有重新上市的制度安排,而且欺詐發行具有不可糾正、影響不可消除的特征,欣泰電氣將一退到底,無法重新上市。
至此,今年A股已有兩家公司確定退市。而去年僅有“退市博元”一家公司終止上市。2016年3月份,*ST博元成為中國證券市場首家因觸及重大信息披露違法情形被終止上市的公司。
與此同時,7月6日,*ST烯碳因連續三年虧損,被深交所暫停上市。除*ST烯碳外,今年以來A股還有*ST釩鈦、*ST建峰、*ST昆機、*ST吉恩4家公司也被暫停上市,創2011年以來新高。Wind資訊數據顯示,2011年-2016年,分別有4家、2家、2家、2家、1家、3家上市公司暫停上市。
不過,在今年A股公司退市數量創新高的同時,我們仍面臨著年均退市率偏低的問題。
據Wind資訊數據,自2001年退市制度建立以來,加上今年確定退市的“新都退”和欣泰電氣,A股累計有95家上市公司退市,年均退市率不足0.35%,如果剔除掉因吸收合並等資本運作而退市的公司,實際退市公司的數量不到60家,實際退市率不足千分之一。主動退市更是少之又少,難以保持A股“有序進退”的平衡。而一些“問題”公司的存在,不僅導致市場投機行為加劇,也從整體上拉低了上市公司的投資價值。
相比較而言,紐約證券交易所年均退市率為6%,其中約50%是主動退市;納斯達克年均退市率為8%,主動退市率占近2/3。
加強投資者保護 退市制度仍待完善
無論是新興市場還是成熟市場,科學合理的退市制度是實現股票“有序進退”、供求均衡的重要一環,在淨化市場環境、優化資源配置、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2014年10月17日,被稱為“史上最嚴退市新規”的《關於改革完善並嚴格實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幹意見》發布,新規明確了重大違法公司強制退市制度,其中重大違法包括欺詐發行、重大信息披露違法兩大方面。之後,陸續有公司進入退市程序,這裏面既有因為連續虧損進入退市程序的,也有因欺詐發行、信息披露違法而被強制退市的,還有主動退市的,多樣化的退市方式顯示出我國資本市場正不斷走向成熟。
證監會副主席薑洋此前明確表示,“對於走不動、跟不上或者有重大違法的上市公司,要嚴格執行強制退市制度,實現優勝劣汰,增強市場活力。”這也是監管層在“依法監管、從嚴監管、全面監管”的理念下,嚴格執行退市制度的堅定態度。
那么,公司退市後,投資者的權益誰來保護呢?
在現行的退市機制中,以深圳市場為例,從信息披露、交易權保護、重新上市等方面,對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均做了專門的制度安排和設計。
6月9日,欣泰電氣的保薦機構興業證券公告設立欣泰電氣欺詐發行先行賠付專項基金,證監會表示支持。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表示,證監會一直高度重視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為有效落實中介機構責任,遏制欺詐發行行為,強化對投資者的保護,2015年11月份重啟新股發行時,對保薦機構自行承諾先行賠付作了安排。
此外,深交所6月底修訂了《深圳證券交易所退市整理期業務特別規定》涉及個人投資者准入門檻的條款,即“參與退市整理期股票買入交易的個人投資者,必須具備兩年以上股票交易經驗,申請開通權限前20個交易日日均證券類資產不得低於人民幣50萬元”。
不過,也有學者認為,加強投資者保護還應落實強制退市中的民事賠償責任,配套相應訴訟制度,從法律層面切實有效地保護投資者的利益。
A股有進有退 維護市場“新陳代謝”
最近兩年,A股新股發行步伐在加快。截至6月30日,A股市場今年上半年共有246家公司IPO上市,IPO宗數和籌資額同比分別增長303%和336%。
同時,過會率卻在下降。上半年,發審委共審核通過224家企業的首發申請,否決37家,取消審核7家,暫緩表決7家,通過率為84.8%,創出新低。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把不符合發行條件的企業擋在IPO大門之外,從源頭上保證新股的質量。
此外,退市制度執行力度的加強,也對正在排隊的擬上市公司起到警示作用,有利於A股市場形成優勝劣汰的良性循環。
市場亟需“新陳代謝”來保持進出平衡與生態環境。推進A股市場退市常態化,便是證券市場健康發展的必由之路。
構建A股良好的市場生態需要“有序進退”,保證“進口”和“出口”的順暢,才能讓池子裏的水有序地流動起來。隨著監管部門對“進口”和“出口”的嚴加看守,優勝劣汰的多層次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將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