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香港華人革新協會副會長 文滿林
2012年政府實施最低工資至今已有4年時間,先后進行兩次檢討,從原本最低時薪28元,第一次檢討后調整時薪為32元,第二次檢討即今年5月1日開始實施的最低時薪為34.5元。
據政府有關方面透露,5月1日調整后的最低時薪(工資)34.5元的受惠工人約有7萬左右,約占整體勞動人口百分之二。究竟這7萬受惠於最低時薪保障的勞工從事什麼行業,屬長工或是散工?有關方面卻沒有作出說明。
與普遍薪酬升幅脫節
以早前勞工薪酬趨勢來說,基層勞工如飲食業、零售業、服務業及大廈保安等行業,每月薪酬都在一萬二至一萬三四千元,以每日工作9小時計,平均每小時就有43元至45元,然而最近來說,以上所列的行業,以一萬一二千元月薪已經很難招聘工人,例如一些酒樓食肆招聘洗碗工人都要12000元以上才能有人應徵,相對來說,若以最低時薪34元計算,每月薪酬只有9000元的工種不但絕無僅有,而且肯定招請不到工人入行。由此推之,法定的最低時薪34.5元工資着實已經名存實亡,這究竟是物價升幅趨勢所然,或是勞工短缺導致薪酬上調,則不得而知。
但從剛實施的最低時薪已淪為名存實亡,帶出幾個問題值得關注和探討:
一是設立最低工資的檢討時間。自2013年開始推行最低工資立法,除了定出最低時薪之外,還附帶另一個條件就是每兩年檢討一次,每隔兩年檢討最低時薪是由資方提出的,勞方則提出每年檢討一次的要求。現實反映,兩年檢討一次似乎有些滯后及脫節,尤其在勞工短缺的時候,工資變動較大,一年前的工資與一年后的工資往往變化很大,今年5月1日實施新一期的最低工資就與普遍薪酬升幅脫節,感覺最低時薪實施無甚意義和效應可言,有再檢討的必要。
二是制訂最低時薪的起點,無論是第一年開始推行的最低時薪還是今年5月1日實施的新一期最低時薪的起薪點,都值得商榷,主要是受制於資方,他們認為最低時薪定得多一些,就對他們產生影響和冲擊。然而,最低時薪定得太低,無疑對基層勞工「有等於無」,對設立最低工資一點意義也沒有,甚且只有百分之一二勞工受惠,比率太小。為什麼5月1日實施新一期最低時薪資方沒有作出稍微的反應,就是因為覺得時薪34.5元已經很難招聘到工人,更甚者,三數十萬外傭也要求户主給予45元時薪,比之本地勞工時薪34.5元還高,可謂情何以堪。因此,制訂最低時薪的起點必須結合當時的勞工需求和普遍勞工薪酬的中位數考慮,令更多的基層勞工受惠於最低工時立法保障。
經濟不景時才見效用
三是自由勞工市場與最低工資立法關系。在設立最低時薪之前,勞工薪酬多少從來沒有一個規定,薪酬起跌全由勞工需求而定,大圍經濟好,勞工需求殷切,薪酬隨之而上升,反之,勞工薪酬因經濟不景和失業率高而下調。由是之故,設立最低工資,只有在經濟不景及就業不足的環境下才能起到效應,能保障基層勞工的最低合理生存權益和收入。
近年,香港受惠於大圍經濟發展及內地經濟起飛的因素,勞工就業充足,失業率只在百分之三左右,屬全民就業水平,勞工短缺,工人不愁無工做,更有不少行業為了急聘人手,不惜提高薪金吸引勞工入行,水漲船高,根本不存在最低時薪問題,在此時此景設立最低工資大有多此一舉之感。由是之故,當下的34.5元最低時薪就顯得毫無意義,名存實亡。只有在最壞的環境,設立最低工資才見「真章」,對基層勞工起到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