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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問山東墨龍:業績變戲法疊加減持 是否存在誤導性陳述

2017-02-07
来源:新華網

  山東墨龍2月6日分時圖

  新華網北京2月7日電(楊曉波) 2月3日春節假期后的第一個交易日,山東墨龍即以“搶頭條”的架勢引發市場廣泛關注。一份業績變臉的修正公告,加上業績修正前公司董事長及一致行動人進行大規模減持,觸發監管紅線,被深交所發監管函。變臉疊加減持,其背后的真相到底如何?是否存在誤導性陳述的問題?山東墨龍欠缺給市場一個交待。

  受消息影響,6日山東墨龍AH股繼續低開低走,截至收盤,A股股價盤下跌2.47%報8.3元,兩日累計下跌11.14%,H股股價跌3.7%兩日累計下跌16.67%。A股股價創下半年新低。

  業績變戲法 股價連續下跌創半年新低

  3日山東墨龍發布修正公告稱,公司預計2016年全年凈利潤為虧損4.8億元-6.3億元。該消息一經披露,讓投資者吃了一驚,原因在于2016年10月26日山東墨龍發布業績預告,公司預計2016年1-12月份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600萬至1200萬元,同比增長102.31%至104.62%,對公司股價構成重大利好,專用設備行業平均凈利潤增長率為-13.29%,公司本季度凈利潤環比上季度下降201.72%至增長58.71%。

  對于公司業績如此大的變化,山東墨龍發布公告解釋稱,一方面受國內外經濟形勢影響,公司經營業績大幅下滑,對存貨、應收款項、商譽等相關資產計提了減值準備。另一方面2016年市場形勢依然低迷,受油價波動和原材料價格波動影響,雖然產量較2015年度增長,但產品銷售價格大幅下滑且價格波動頻繁,導致公司經營業績受到重大影響。

  從2016年10月份開始,山東墨龍一系列公告從利好到控制人減持再到業績巨虧,如同變戲法。山東墨龍2016年10月27日預告扭虧為盈,再加上彼時深港通開通,刺激股價攀升,不過與業績及股價走勢相悖的是控制人張恩榮一路瘋狂減持,甚至超過5%都忘記公告,被深交所發了監管問詢函。

  一致行動人減持涉嫌違規

  山東墨龍實際控制人涉張恩榮因違規減持,1月18日被深交所下發監管函。深交所表示,張恩榮作為上市公司山東墨龍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2014年9月26日至2017年1月13日,通過深交所大宗交易系統累計減持山東墨龍股份4390萬股,合計占總股本的比例為5.502%,張恩榮在累計減持山東墨龍股份比例達到5%時,并未按照《證券法》等有關規定及時履行權益變動相關報告和公告義務,且也未停止買賣上市公司股份。

  深交所認為,山東墨龍實控人張恩榮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深交所的相關規定,要求其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2017年1月22日山東墨龍發布減持公告稱,實際控制人張恩榮及其一致行動人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累計減持公司股份5140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6.44%。變更前為占公司總股本的5.5%。山東墨龍給出的減持理由為主要用于個人捐獻的壽光市文化公益項目發展及支持上市公司運營發展等。

  市場分析人士表示,近兩年上市公司減持理由讓人眼花繚亂。實質上,高管減持都象征著公司高管對公司前景的擔憂,套現可以保證個人利益安全。

  公司或被戴“*ST”帽子 高管涉嫌信披違規

  按照相關規定,若山東墨龍2016年度繼續虧損,加上2015年虧損2.6億元,公司2016年度報告披露后,將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即公司簡稱前多了“*ST”符號。

  此外,山東墨龍此時披露業績預告修正公告,疑似違反了深交所的相關規定。

  上海市華榮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許峰律師告訴記者,深交所的監管函只是山東墨龍違規法律責任的第一步,根據證券法規定,違反法律規定,在限制轉讓期限內買賣證券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買賣證券等值以下的罰款。“買賣證券等值以下的罰款金額可能會非常大”,不排除后續證監會還會對山東墨龍實際控制人張恩榮采取其他法律措施的可能性。

  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王智斌律師近日表示,山東墨龍信披內容或涉嫌違規,如果公司在業績變臉上沒有合理的理由,可能被認定為誤導性陳述,這是虛假陳述的一種。相關高管及上市公司則可能被認定為沒有盡到審慎的職責。

  此外,許峰還提出質疑,不管是作為投資者還是作為律師,因為存在很大的信息不對稱因素,質疑僅能根據公開信息進行,真相到底如何?山東墨龍的違規程度到底如何?尚需監管層深度介入后方能打開謎團。

  許峰提醒,上述情況一旦屬實,投資者可以向上市公司進行維權,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業內人士表示,上市公司應該對通過公司擁有絕對的控制,從而實現誘導欺騙投資者的行徑感到羞愧。在“依法、從嚴、全面”的監管背景下,對于涉及違法違規的行為,建議監管部門嚴肅處理,維護資本市場健康有序發展。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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