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看上周的輿論場,基本上是由兩個人的名字撐起來的。
兩大跑族富人中產
雖然是中國的「玻璃大王」、「真正慈善家」,但曹德旺的低調作風一直讓他的名聲很長時間并不為人熟知。但因為一段公開談及中國稅負高於美國的視頻,并聯繫其在美國投資10億設廠的新聞,社會掀起了一輪「曹德旺要跑」、「別讓曹德旺跑了」的熱議,低調的曹德旺也火了起來。
另一個,則是曾經試圖「逃跑」,卻遭遇橫禍的雷洋12月23日,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公布了對「雷洋事件」中邢某某等5名涉案警務人員的不起訴決定。尤其引人猜測的,則是北京檢方在通報中的幾處細節:一方面,檢方認定5名警察「執法行為超出合理限度」、「未及時進行現場搶救、緊急呼救和送醫搶救」、「事后故意編造事實、隱瞞真相、妨礙偵查」等行為,「符合玩忽職守罪構成條件」;但另一方面,則是鑒於5人系根據「上級統一部署開展執法活動」,執行公務具有「事實依據與合法前提且雷某有妨礙執法行為」,犯罪情節輕微,因此「不需要判處刑罰」。有網友解讀認為,北京檢方認定了5人具有犯罪行為,本身就是「盡了最大努力」在另一些網友看來,這也可以概括為「我都自罰三杯了,你還想怎麼樣呢?」
筆者的專業知識無法細究其中貓膩。但卻忍不住想到之前的一個調查:有統計發現,中國對外移民的兩大群體是富人和中產階級。換言之,那些要跑的人們,「曹德旺們」和「雷洋們」占了絕大多數。
要跑原因究竟為何
「曹德旺們」為何要跑?或者更確切的說,為何人們認為他們「要跑」?顯然,以正常人的思維來說,想要「逃跑」才是正常的。曹德旺已經說得很清楚,在中國做企業,除了人力成本,無論是水電煤等能源價格,還是土地和物流等成本環節都比美國貴。此外,中國制造業的綜合稅率還比美國要高上35%,換言之,企業家辛辛苦苦忙碌1年,基本上都是在給政府打工。此外,曹德旺沒有說出來的,還有民營企業在市場上遭受的潜規則、不公平待遇等。
事實上,那些大大小小的富豪,無論是比曹德旺更有錢的,還是更默默無聞的中小企業家,很多都已經用移民作出了對「是否要跑」的無聲回答。從這個角度來看,「不跑」的曹德旺反而是個异類--他已經在媒體面前澄清,他不跑不僅因為他的主要業務還在中國,更因為他早在上世紀90年代就已經獲得了美國綠卡,卻硬是把綠卡退還給了美國大使館。遭遇警察的雷洋,也選擇了逃跑。很多人質疑,這難道不是他「心里有鬼」的最好證明嗎?但平心而論,假如我們自己是雷洋,我們又會不會跑路呢?一方面,假如嫖娼是事實,那麼不僅自己公務員的工作肯定不保,「嫖娼被抓」的記錄肯定還將錄入檔案跟隨自己一生,留下無法抹去的污點,周邊的人站在道德高地上指指點點更是會令自己難堪;另一方面,即使沒有嫖娼,就這樣進到「局子」里又會有什麼樣的事情發生呢?孫志剛案已經過去了很久,但呼格吉勒圖、聶樹斌、念斌等案件的平反還是告訴了大家,不僅「被嫖娼」、「被自首」、「被犯罪」都是有可能的,而且付出的代價很可能難以想象。事實上,此次北京檢方不起訴的決定,正正說明,在不受制於的公權力之下,即使令普通百姓付出了慘重的代價,所遭受的懲罰也只是輕微的、無需刑罰的。
有人預計,對雷洋案的審判關系到整個中產階層對國家的信任。顯然,對一個國家的信心,不是依靠「你愛不愛國」的質問來達成的。曹德旺縱使「愛國」,但在不利的營商環境下,企業還是不得不「走」;雷洋們也同樣愛國,但如果不能讓他們切實感受到安全、信任和幸福生活的前景,他們也會在見到警察的那一刻產生要跑的恐懼。雷洋的「逃跑」失敗了,但在北京檢方的決定作出之后,那些要跑的人,或許會有越來越多。(流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