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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拟发文推电改落地 售电公司享实质"红利"?

2016-07-20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持续推进的新电改再迎“大礼包”,在资本市场售电概念火热的同时,也有业内人士表示实质红利仍有待观察。

  7月19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国家发改委获得证实,发改委经济运行调节局于近日下发征求意见函,对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制定的《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通知》)公开征求意见。

  曾多次参与电改方案征求意见的华北电力大学能源与电力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曾鸣表示,如《通知》得到实施,将极大利好售电企业,促进了中国电力市场中最为关键的批发市场形成,“批发市场必须首先形成,然后才是零售市”。

  记者不完全统计发现,随着新电改逐步推进,售电公司注册潮如火如荼,仅广东就有67家售电公司获得牌照,但苦于缺乏相关配套政策,大量售电公司业务并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促进电力“批发市场”形成

  近日,业内流传着关于《通知》的种种传言,并流出《通知》文件。而记者从国家发改委参与该文件的相关部门获得证实。

  这份“关于征求《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显示,为加快发用电计划改革,遵照委领导指示,草拟了《通知》,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改委、经信委、能源局、物价局、中电联、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五大电力集团等单位,截止日期则是7月20日。

  此次《通知》共分十一条,具体内容包括:加快组织煤电企业与售电企业、用户签订发购电协议;加快缩减煤电机组非市场化电量;其他发电机组均可参与市场交易;引导电力用户参与市场交易;适时取消相关目录电价;不再安排新投产机组发电计划;推动新增用户进入市场;放开跨省跨区送受煤电计划等。

  曾鸣认为,意见的出台对整个电改有巨大的促进作用,促进了中国电力市场中最为关键的批发市场形成,“批发市场必须首先形成,然后才是零售市”。同时,曾鸣还提出,此次改革的最大利好在于售电企业。

  《通知》中指出,要逐步减少煤电机组非市场化电量,对于签订发购电协议(合同)不足基准小时数的,按照基准小时数减去直接交易小时数,乘以一定系数折算,2017年系数为80% ,以后逐年减小,缩减的电量转为市场化交易电量。这意味着,至少将有20%的计划内煤电电量转为市场化交易电量,未来市场交易电量将比较有保障。

  曾鸣认为,煤电机组将首先走向市场,通过市场交易来形成发电的小时数,计划量会越来越少,这是趋势,但由于煤电各地区、各发电厂的情况差异很大,煤炭进入市场的交易量可能还要考虑其他因素。

  对于此次《通知》的意见,曾鸣认为主要在可再生能源板块。可再生能源如何进入市场、与传统能源协调,说得不是很明确,这个可能需要进一步商讨。

  还需落实配套政策

  对于此次发改委内部发文提出适时取消相关目录电价,电改研究专家展曙光认为取消目录电价将促进售电市场的市场化与公平竞争,十分重要,“电改实际目的就是降电价,那就得动目录电价”。

  《通知》显示,将在已全部参与直接交易的地区尽快取消目录电价,在电力市场比较健全的前提下,全部放开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

  但曾鸣对记者表示,全部用户参与直接交易,在可预见的将来可能性很小,也没有时间表。“根据国际经验,也没有哪一个国家或哪一个区域某一个电力市场上全部用户都参与直接交易。”

  业内专家则提出,取消目录电价应设立明确时间表,现在这种取消前提实际上是避重就轻。

  同时,《通知》还试图为电力现货市场铺路,其明确提出,争取两年内实现110千伏以上大用户在参加电力直接交易时提供预计用电曲线,用电曲线则是现货市场的必需品。

  曾鸣则表示,帮助用户了解用电曲线,对电力市场中需求侧市场资源的引入意义重大,将使电力市场竞争更加有效,降低成本,这也是市场化改革最为重要的要素。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通知》并未将发用电计划放开范围限定于电改试点区域,展曙光认为,这意味着电改将推向全国区域。

  《通知》还提出,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各地应该尽快组织发电企业与售电企业、用户签订发购电协议。电改研究专家展曙光认为,这意味着售电业务将实质性展开,他同时也提出,由于相关配套政策缺乏,具体落地状况还依赖于地方政府的重视。“更多的是创造一个良好的政策氛围。”

  曾鸣也坦承,售电业务放开与售电市场竞争,确实还需要很多配套,包括法律法规市场规则,配套工作目前正在进行,但并无确切时间表。他表示,在配套不完善的情况下,地方政府也应在实施意见的引导下来引导售电公司进行售电侧市场改革,不可能等配套完整再进行。

[责任编辑:郭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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