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58

樓繼偉:實現財政收入預算目標需要付出較大努力

2016-06-30
来源:人民日報

  (原標題:政府花錢講求績效)

  2015年是修改后的預算法實施的第一年。6月29日在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上,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受國務院委托,作了關于2015年中央決算的報告。

  中央財政赤字11200億元,與預算持平

  報告指出,2015年,中央一般公共預算收入69267.19億元,為預算的100.1%。加上年初從中央預算穩定調節基金調入1000億元,收入總量為70267.19億元。中央一般公共預算支出80639.66億元,完成預算的99%。加上補充中央預算穩定調節基金827.53億元,支出總量為81467.19億元。收支總量相抵,中央財政赤字11200億元,與預算持平。

  在“三公”經費方面,報告指出,2015年中央行政事業單位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合計53.73億元,比預算數減少9.43億元。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17.44億元,減少1.94億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30.87億元,減少3.72億元;公務接待費5.42億元,減少3.77億元。

  首次公開中央對地方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分地區預算

  樓繼偉表示,預算法正式實施后,國務院進一步細化預算編制,壓縮代編預算規模,及時批復部門預算。硬化預算約束,加強對部門組織實施項目的督促檢查,加快預算執行進度。抓緊配套制度建設,預算法實施條例修訂草案已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出臺中央對地方專項轉移支付管理辦法,修訂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發布政府綜合財務報告編制操作指南。

  同時,報告也表明,預算公開得到深入推進,政府支出預決算細化公開到項級科目,中央部門預決算基本支出公開到經濟分類款級科目,首次公開中央對地方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分地區預算。

  據了解,按照新修訂的《預算法》規定和全國人大有關決議的要求,今年財政部在提交2015年中央決算報告時,還選取了5個項目績效評價報告以參閱資料形式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涉及生態、科研、教育等重點民生領域。

  擴大結構性減稅范圍,實行普遍性降費

  報告指出,2015年在促進經濟穩定增長與結構優化上,擴大了結構性減稅范圍,實行普遍性降費,清理規范涉企收費,為實體經濟發展減負添力。全面清理結轉結余,全國財政收回存量資金3880億元,按照國務院要求和有關制度規定,統籌安排用于新增中央投資及棚戶區改造、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等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

  樓繼偉表示,接下來要加快財稅體制改革。密切跟蹤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運行情況,加強對企業的指導和服務,及時解決改革中遇到的問題,確保所有行業稅負只減不增。落實中央和地方增值稅收入劃分過渡方案,保持現有財力格局總體穩定,充分調動地方積極性。推進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出臺改革指導意見,并選取部分領域率先啟動改革試點。進一步加強專項轉移支付清理整合和統籌使用。加大對財政困難縣的基本財力保障力度,推動完善省以下財政體制。組織實施資源稅總體改革及水資源稅試點,配合做好環境保護稅、關稅等立法工作。全面加強預算績效管理,增強花錢的責任意識和效率意識,2016年中央部門績效目標要實現全覆蓋,建立健全重點民生政策和重大專項績效評價機制,自覺接受人大監督。

  發揮好積極財政政策的作用

  今年以來,中國經濟運行總體平穩、處在合理區間,隨著前期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效應不斷顯現,當前經濟運行穩中向好因素增多,但經濟下行壓力仍然較大。從目前情況看,后期全國財政收入形勢不容樂觀,實現全年預算目標需要付出較大努力。

  為此,樓繼偉表示要發揮好積極財政政策的作用。他談到,將落實各項減稅降費政策,增強企業發展動力。有序推進地方政府債務置換,幫助地方減輕利息負擔,騰出資金補短板。加快資金撥付進度,支持鐵路公路等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積極推進棚戶區和農村危房改造。規范推廣運用PPP模式,著力推進PPP立法,用好1800億元引導基金,促進更多項目落地。繼續支持地方政府和中央企業綜合運用兼并重組、債務重組和破產清算等方式,加快化解鋼鐵、煤炭行業過剩產能,解決好人員安置問題。

  地方政府禁止各種變相、違規舉債和擔保行為

  關于地方債的問題,樓繼偉表示,將加強地方政府債務管理。為此,將加強債務限額管理,所有地方政府債務都要納入限額并嚴格按照限額舉借債務,控制債務規模。強化地方政府債務監督,所有政府債務都要分類納入預算,定期向社會公開債務限額、舉借、使用、償還等情況,主動接受本級人大和社會監督。進一步完善地方政府債券發行管理制度,提高債券流動性。加快建立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全面分析和評估債務風險狀況,對高風險地區進行預警并督促建立債務風險化解和應急處置機制;加快推進地方融資平臺公司市場化轉型。

  同時,樓繼偉也提到,要切實履行政府債務償還責任,妥善處理存量債務,堅決禁止各種變相、違規舉債和擔保行為。地方政府只能通過發行政府債券方式舉債和為外債轉貸提供擔保,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方式舉債,也不得為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債務以任何方式提供擔保。對地方政府違法違規舉債或擔保,以及違反規定替企業償債的,責令改正,并嚴格按照預算法規定追究地方政府相關負責人的責任,處理結果向社會公開。(記者 張 璁 王比學)

[责任编辑:蒋璐]
网友评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