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作文判分中存在阅卷时间相对较短、分数趋中率相对较高的问题。笔者以为,可以对判分操作流程进行适当改革:删除现在实行的“总分双评差值阈限”制度,替换为“专项双评差值阈限”制度;由现在的“一人综合判分”模式,改为“分工专项判分”模式。
所谓“总分双评差值”就是两位评委给同一篇作文判的“总分差值”,总分由内容分、表达分、发展等级分组成。当总分双评差值小于双评差值阈限时,阅卷系统以双评的两位评卷老师的平均值作为该题的得分。60分作文的总分双评差值阈限一般是6分,当双评差值达到或者超过双评差值阈限时,系统将该题交给第三位评卷老师评分。
设置“总分双评差值阈限”有助于减少误差,但带来了总分趋中率过高的问题。如果删除“总分双评差值阈限”,而是设置“专项双评差值阈限”,则能细化落实作文评分标准里的各项规定,还能让考生们的作文分数拉开差距,提高区分度,便于选拔人才。
所谓“专项双评差值阈限”,即对内容、表达、发展等级这三项也设置双评差值阈限。内容、表达、发展等级这三项分别是20分,可设置专项双评差值阈限为5分,因为作文的内容、表达、发展等级均分为四等。如果分项双评分数差小于等于5分,有效;如果分项双评误差超过5分,就说明两位评委在对作文专项等级评定中出现严重分歧了,专项双评为无效分数。
举例来说,在仅有“总分双评差值阈限”而无“专项双评差值阈限”的情况下,一篇作文的一评内容项是16分,总分是40分;二评内容项是10分,总分是35分。尽管双评的内容分差距过大,说明两位老师对作文的内容项看法有较大出入,但按照当前阅卷操作流程,两评均为有效分数,系统不会注意这个问题,而是自动将双评的总分之平均分——36.5(37)作为该作文最终得分。这也是笔者为何提出设置专项双评差值阈限的原因。
如果有了“专项双评差值阈限”,那么,上述作文的内容项双评分数超过了专项双评差值阈限而无效,系统直接将该作文发给第三位老师,三评老师对内容项重新判分,直至打出合理分数。表达项分数、发展等级项分数也是同理。
从理论上来说,在原来的“总分双评差值阈限”制度下,平均下来,全省考生作文分数差距大多数在6~10分内。替换为“专项双评差值阈限”后,三个分项的差值阈限均为5分,又不设置总分双评差值阈限,全省考生的作文总分差距可能会拉大至15分。这样一来,会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趋中率高”的问题,也可能会解决常年来高考中50分以上优秀作文和40分以下劣质作文都偏少的问题,由此还在更高程度上实现了作文的选拔意义。
理论有了,在阅卷实际中如何具体操作呢?这就需要把现在的“一人综合打分模式”改为“分工专项打分模式”。
所谓“一人综合打分模式”,举例来说,一个阅卷组120人,如果有60人改作文,这60人坐到一起,每人对一篇作文的内容、表达、发展等级进行评分,打出三个分数,系统会按照设计流程,自动合出作文的总分。
如果实行“专项双评差值阈限”制度,却仍然按照当前的“一人综合打分”模式来操作,就意味着一篇作文如果要得到合理分数,两位评委老师在短时间内,内容、表达、发展等级这三个分数差距都在5分以内,总分差距在6分以内。而高考作文评分标准中,内容有5点要求,表达有4点要求,发展等级有4项(16点)要求。这样一来,阅卷老师要在短时间内对一篇作文依据25个评分标准点来评判,且4个分值(内容、表达、发展等级的单项得分和作文总分)都不能超过双评差值阈限(含总分双评差值阈限和专项双评差值阈限),很可能造成阅卷老师越发目不暇接,慌乱而不知所措。
因此,为了落实“专项双评差值阈限”制度,建议推行新的“分工专项打分”模式。所谓“分工专项打分”,即一位阅卷老师仅仅负责评定一篇作文的一项分数即可。可以是内容分数,也可以是表达分数,或者是发展等级分数。现行的“一人综合打分模式”,有点类似于一人把所有零件组装成玩具;而“分工专项打分”,有点类似于现代化工厂的流水作业。
实行分工专项打分模式时,建议这样分组:60人分为内容、表达和发展三组,每组20人,负责各自的专项分数。三个部门分工合作,系统自动按照“专项双评差值阈限”的规则,分别合计出三个专项分数的平均分,最后汇总出作文总分。每个老师关注的评分要点从原来的25点分别变为5点、4点、16点,这就降低了判分操作的难度,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阅卷的准确度和效率。
这样一来,一篇作文至少要经过6位老师判分,才能得出总分,可以大大提高打分的精准度,减少误差率,让作文判分更加科学、合理、细致、公正、公平,最大程度地保证考生作文不被冤杀。
为了更具操作性,笔者建议相关部门可以组织老师,模拟判卷,检验这种办法的效果,修正实际操作中带来的问题。
高考作文判分能否实行流水线作业?
2016-01-18
来源: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