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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媒:大批中國研修生失蹤 原因系淪為“奴工”

2015-12-23
来源:中國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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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日本新華僑報網報道,曾幾何時,日本是最令外國勞動者憧憬的國家之一,因為不僅能夠“掙高工資”,還能學習“先進的技術”。然而,實際情況卻令外國研修生大失所望。3年實習期結束,一名中國研修生於2014年春季回到位於四川省的故鄉。歸國前,由於中國研修生的認真努力工作,日本經營者對中國研修生說:“希望你下次還來日本工作。”然而,中國實習生拒絕了這一提議。中國研修生一直從早到晚從事著剝扇貝殼的簡單而枯燥的勞動。為學習日本先進的食品相關專業知識,中國人帶著在當地能獲得一份好工作的夢想赴日。然而,他們卻長期被經營者以低工資要求從事與期望完全不同的工作。對此,中國研修生已經感到厭煩。擁有類似經曆的在日外國研修生不勝枚舉。

  制度起源:初衷為海外發展培養人才

  從20世紀60年代起,日本企業為適應海外擴展之需,將海外分支機構的當地雇員派到日本進行技術、管理經驗培訓,然後再派回原單位工作。效果不錯,此舉受到日本政府積極評價。

  而進入70年代以後,日本企業面對日本本土用人成本的上升,一部分企業開始以“研修生”名義,吸收大量外國廉價勞動力。這被稱之為“企業單獨型”。90年代,面對本土低端制造業、農業、手工業的用人稀缺,日本本土的各行業聯合會也開始為其會下的中小企業招聘“研修生”,這種被稱之為“團體監理型”。

  依據日本法務省《出入國管理及難民認定法》規定,不允許外國單純勞動者和非熟練工人在日就職。為解決此類問題,1981年,法務省在簽證類別上設立了“研修”的在留資格,每年允許以“外國人研修 技能實習制度”名義接收外國人來日本研修。

  1991年,由日本法務省、外務省、經產省、厚生省、國土交通省等五省共同設立財團法人“日本國際研修協力機構(JITCO)”,全面負責指導外國研修生接收工作。

  1993年,日政府在研修制度的基礎上設立了“技能實習制度”。根據日本法務省第141號告示規定,技能實習制度是為發展中國家培養擔負經濟發展之人材而設立,是對研修制度的進一步補充。

  當時,研修和技能實習的最長年限為2年,到1997年4月被延長至3年。而針對於目前日本日益嚴峻的勞動力不足問題,2015年1月30日,日本法務省、厚生勞動省公布了《外國人研修制度修正案》。截至2015年1月,“外國人研修制度”的對象職種共有69種。日本政府也將護理等加入到對象職種范圍。外國人研修期將從現行的最長3年延至5年。

  現實狀況:大批外國研修生失蹤中國人最多

  當前,按照日本“外國人研修制度”赴日的外國人在研修單位相繼失蹤的事例頻發。日本法務省公布的數據顯示,截至2015年10月末,約有4930人失蹤,已超過過去最多紀錄的2014年(4847人)全年水平。

  日本法務省公布的數據顯示,截至2014年末,在日本建築、農業、漁業等現場約有17萬名外國研修生。日本外國研修生制度原本以為國際做貢獻為目的。然而,實際上該制度卻被靈活運用引進外國廉價勞動力,從事日本人回避的苦累工作。此項制度被歪曲運用的情況突出。

  外國人研修生所在企業在研修生失蹤情況下,需向日本入境管理局報告。日本法務省稱,2012年外國人實習生失蹤者數為2005人,2013年為3566人,2014年激增至4847人。2015年截至6月末,僅半年間就有超過2790人失蹤。此後,失蹤者數以每月超過500人的速度增加。估計11月將首次超過5000人。全年增至近6000人的可能性很高。

  從2014年失蹤者的情況來看,中國人數最多,為3065人。越南人為1022人,居第二位。印度尼西亞人數為276人,居第三位。日本從上述國家引進的外國人技能實習生居多,估計今年來自上述國家的失蹤者數也排在前位。

  失蹤原因:外國研修生淪為“奴工”

  日本厚生勞動省於2014年依據《勞動基准法》,對3918家有外國研修生工作的單位實施了實地調查。2015年9月30日,厚生勞動省公布了調查結果。上述企業當中,存在違反法令行為的企業數達到2977家,約占全體的75%。日本厚生勞動省稱,此次實地調查的企業數量也創下了最多紀錄。在上述2977家企業的具體違法行為中,有1010家企業違反《勞動基准法》,要求外國研修生在法定時間外加班。這一數據占全體的25.8%。

  有919家企業違反《勞動安全衛生法》,疏於作業安全,占全體的23.5%;有698家企業不按增額比例支付加班費等,占全體的17.8%。還有一些企業違反多項法令。因企業或企業所有者違法性質惡劣,被勞動基准監督署書面移交檢察機關的案件也達到26起。

  日本是世界上老齡化最嚴重的國家之一,65歲以上者超過人口總數的四分之一。隨著老齡化社會進程不斷推進,日本建築、護理、制造等各行業面臨著嚴重的勞動力不足局面。在這種形勢下,外國研修生制度已成為日本引進廉價外國勞動力的一個重要手段。

  從表面上來看,“外國人研修制度”是日本從發展中國家在一定時期內招收人才,以傳承為對方國家經濟發展做貢獻的技能為目的。然而,大部分情況是日本企業經營者利用該體制以廉價報酬從海外引進非熟練勞動力。

  被迫做單純的勞動,被支付以最低工資以下的報酬從事勞動的外國人技能實習生不在少數。在日本,研修生地位低,勞動強度極大,工作環境極差。他們從事的工作大多為日本人不願意做的“髒、苦、累”工作,而工資待遇卻往往低於日本當地的最低工資水平。

  一位受訪的孟加拉國女研修生表示,自己在長崎縣內某家紡織工廠工作,聽說每月能賺16萬日元,於2011年秋天決定赴日研修。每月會有10萬日元名義上的“收入”,但是公司老板會從中扣除所謂的“居住費”,加之日後再扣除5萬日元,每月實際到手的僅有1萬日元(約合535元人民幣)。據其介紹,研修生們時常會加班到淩晨前。每月休息僅有2-3天,每月總勞動時間在400個小時以上,加班時長超過200小時。每月實際收入的1萬日元如果換算成每小時的收入,則僅有25日元。

  一名40餘歲中國女性作為研修生在岐阜縣內的一家縫制工廠工作。她無奈地說:“我來到日本不是為了這樣倒黴啊!”中國研修生曾經在上海的一家縫制工廠工作,於2012年離開家人,遠赴日本。她在國內月收入最多時能夠達到5131元人民幣以上。聽說到在日本工作收入更高,這名中國女性決定赴日。

  中國女性研修生稱,在制作女裝的岐阜的工廠,還有其他7名中國研修生工作。她每天工作約15個小時,周日也要工作到傍晚。每個月加班200個小時以上,休息日僅有正月的幾天。月薪約為12萬日元(約合6204元人民幣)。然而,岐阜縣現在最低工資為時薪738日元(約合38元人民幣)。公司向中國女性研修生支付的月基本工資僅為5萬日元(約合2565元人民幣),加班費為時薪300日元-400日元(約合15-21元人民幣)。中國女性研修生憤怒地說:“在中國工作還有休息日,現在與家人關系都變得越來越疏遠。”2014年11月上旬,中國女性研修生了解到岐阜縣的最低工資情況,要求公司糾正,卻突然遭到解雇,被強制回國。

  像這樣幾乎淪為“現代奴隸”在日外國研修生不勝枚舉。2014年美國國務院在世界各國強制勞動相關年度報告書當中,批判日本的外國人研修生制度時指出“殘酷的勞動條件和強制勞動很容易導致外國勞動者死亡”。

  保護機制:難擋人手短缺沖擊

  2013年6月,日本律師協會曾經向政府提交了一份盡早廢除外國人研修制度的意見書。日本國家公務員勞動組合聯合會也就該問題向日本政府提出了早日確立合理的外國人勞動政策來替換該制度。

  為防止圍繞外國人研修制度產生的拒付工資,長時間勞動以及剝奪行動自由等問題,日本政府於2015年1月公布的“外國研修生制度”修正案顯示,將於2015年度新設管制和指導接收團體和企業的法人。日本政府將在全國10餘處場所設置支部,建立能夠使約300人巡回監視團體和企業的體制,也將針對存在不恰當行為的團體等導入懲罰規定。

  設置監督機制固然能夠起到一定的監管作用,然而在勞動力嚴重不足的背景下,僅依靠監督體制恐難改變外國研修生變相成為廉價勞動力的現狀。盡快確立合理的外國人勞動政策來替換外國研修生制度才是根本的解決途徑。(郭桂玲)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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