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网讯】记者王珈莉报道:在「机不离手」的年代,市民外游时绝不能缺少使用数据上网服务。不少市民会在出发前预先购买外游数据卡或租用Pocket Wi-Fi(俗称「Wi-Fi蛋」),消委会检视市面11间提供租用「Wi-Fi蛋」的服务供应商资料,发现收费、网络速度和使用条款有极大差异,消费者难以直接比较。消委会指,各供应商的上网日费差距超过1倍,即使收费相若,声称最高网速可相差24倍,强调价钱愈贵,未必等同提供的上网速度愈高。
价钱愈贵未必网速愈高
消委会昨表示,市民在选用「Wi-Fi蛋」时,价格和网速是最重要的两大因素,以日本外游4天为例,租用费由140元至260元不等,相差近一倍;网速则主要受各公司於外地的合作网络营办商的网络覆盖情况所影响,但商户在销售时未必有提供完整的传输速度资料,部分只标示使用3G或4G网络。不同公司对使用量的限制亦各有不同,包括无限使用、3天1GB、每日400MB等,由於「Wi-Fi蛋」可同时连接3至15个流动装置,消费者容易在不知情下,使用超出限量而受「公平使用政策」限制,令上网速度减慢、被中断上网服务或导致额外收费。
外游数据卡多设启用限期
消委会又指,外游数据卡的优点是购买手续简便,亦毋须在离港及回港时取还物品,惟消费者需留意,大部分数据卡设有启用限期,个别有每日用量限制,部分数据卡亦需先在香港启动,若消费者机程较长,可能会白白浪费1天的使用时间。另外,大部分数据卡不支援网络共享功能,不可将上网服务透过手机分享给同行友人使用;数据卡也不一定支援所有款式的手机,加上使用前需手动设定才可使用数据服务,程序颇繁复。
消委会提醒市民需按其实际需要选用,例如外游地点或同行人士的数量及上网习惯选择,租用「Wi-Fi蛋」或购买数据卡前,亦应向店员查询及详细阅读使用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