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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怀仔匿港9年 外婆判缓刑

2015-11-11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报网讯】无证男童肖友怀(怀仔)秘藏香港达9年,其66岁外婆周绍璇,早前被入境处控以一项协助、教唆、怂使或促致违反逗留条件罪,昨早在沙田裁判法院判刑。马汉璋主任裁判官称,量刑时要平衡法与情,有监多方独立调查,相信此案具特殊性,同情周婆婆多年来「外婆代母职」,判以监禁4个月,缓刑3年。

  义务为周绍璇辩护的资深大律师潘熙称,感化报告经3次会面及1次家访完成,详尽分析,建议周不需执行感化令,指她重犯机会低,没有刑事纪录,案中无经济得益。

  怀仔求情信愿代婆婆坐监

  潘又向法庭呈上相类案件的统计表,指38宗有35宗案件,均判以被告非即时监禁,又引用全港瞩目的英菲父母匿藏混血少女案件,指父亲判囚8个月,缓刑2年。潘又称,传媒广泛报道后,周受网上恶意攻击,每次回到报称的住址观塘顺利恏都被邻居嘲笑,备受压力。

  怀仔亦亲笔撰写求情信,指愿代替婆婆坐监,希望法庭原谅婆婆。社区组织协会干事施丽珊、不认识怀仔的外籍男士及冯女士也撰写求情信,提及周年老多病。

  潘大状律师求情称,周绍璇一生清贫,与丈夫同做保安员维生,轮流返早更及夜更,一心全天候照顾怀仔,至今年才申请综援;香港组织协会曾提供金钱支援,现有热心港人每周3次北上深圳,教怀仔读书写字。

  马官强调,有心人不论国籍向婆婆伸出援手,可谓「人间有爱」。考虑法庭角色,马官强调逾期居港人士,如非法佣工留港,必然对社会财政、旅客监控及公众安全构成压力,法庭不能只听辩方一面之词。

  经感化官专业调查,法庭接纳周案背后故事,事件因反叛的女儿掀起故事序幕。报告提及,被告女儿先育有一女,曾要求周照顾。后来被告女儿在中国朝阳市生下怀仔,且遗弃他於郊外,周便自始坚负照顾怀仔责任。2006年,怀仔持双程证来港,但被告丈夫谎称是单程证,怀仔便始留港9年。

   

[责任编辑:陈明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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