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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警會:「占領」投訴共528宗

2015-10-13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何加祺報道:監警會昨日推出第17期《監警會通訊》,并公布最新就「占領事件」投訴數字。截至上周五,警方共收到528宗有關占領行動的投訴,當中涉及177名投訴人的個案,因被撤回、無法追查等,須交由監警會審核。而監警會指,已收到150份調查報告,當中73宗已獲通過。

  監警會昨日公布最新就「占領事件」的投訴數字,截至上周五,警方共接獲528宗相關投訴,涉及177名投訴人的個案,當中有172宗個案為須匯報投訴,即要向監警會提交報告;而投訴分項則就毆打、疏忽職守的投訴占大多數。

  而監警會至今共收到150份報告,并通過其中73宗個案;至於仍未提交的22份報告,有7宗警方尚在審理中,須完成整個刑事程序,監警會才會審理,另外15宗則為「全面調查」、「無法追查」、「等待投訴人回覆」個案。

  警要求導游不斷續保不合理

  監警會主席郭琳廣表示,對於有7名警察涉嫌毆打示威者的案件已進入刑事調查程序,律政司正尋求獨立的法律意見,故要待刑事調查完結后,投訴警察課才會展開調查,然后再交報告給監警會審核。

  另外,監警會亦公布一宗投訴警察的個案,投訴人是一名香港導游,他與2名內地游客、1名途人於2012年4月因「在公眾地方打斗」被捕。所有被捕人士均獲準警察保釋,但投訴人仍須在5個月內定期向警方報到,后來更發現1名內地導游也牽涉在打斗中,但該名導游已返回內地。

  投訴警察課認為警方在嘗試聯絡棄保潛逃的3名內地人士時,決定釋放該名途人及延長投訴人保釋期的做法是公平和合理;監警會則認為警方不斷延長投訴人保釋期的做法并不合理,因沒證據證明投訴人曾參與打斗。

 

[责任编辑: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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