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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涉非法挪用資產 長虹損失近8000萬港元

2015-07-23
来源:21世紀經濟報道

  本報記者方璐北京報道

  7月22日,四川長虹發公告稱,下屬公司長虹佳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佳華控股”, )發現,其全資子公司長虹海外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外發展”)一名雇員挪用海外發展若干資產,可能會對海外發展的財務狀況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目前,佳華控股已于 2015 年 6 月 14 日向香港警方舉報有關涉嫌挪用。佳華控股表示,涉嫌挪用僅涉及海外發展,有關涉嫌違規行為并未對佳華控股(海外發展除外)業務營運造成影響。估計海外發展因該事件而承擔的最高損失將不超過 8000 萬港元(包括有待最終核實及確認的承擔虧損)。

  22日當天,長虹新聞發言人劉海中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證實此事,透露“孫公司(指海外發展)正在處理”,并表示佳華控股業務在長虹整體海外業務中“占比非常小”。長虹海外業務目前主要由“四川長虹電器股份、美菱電器、華意壓縮三方在操盤”。

  損失近8000萬

  佳華控股近日發布關于海外發展調查最新進展情況顯示,挪用資產的前雇員為海外發展公司的業務經理,曾負責海外發展的貿易業務,除擔任該職務外,該雇員并無擔任長虹集團及其他附屬公司任何職務。

  今年6月14日,海外發展首次發現員工挪用資產一事后,向佳華控股匯報,并向香港警方舉報。目前,這兩家公司正在配合香港警方調查。6月16日,海外發展的若干供應商到公司辦事處要求支付尚未支付款項。目前,可以確定的信息是,上述雇員“涉嫌在未經海外發展公司董事會授權及以海外發展公司名義偽造文件之情況下,與海外發展公司之客戶及供應商進行買賣”。

  佳華控股公告稱,公司其他附屬公司的董事或人員(不包括上述前雇員)概無涉及該事件,該事件為個別事件,僅涉及海外發展。

  針對預估損失8000萬港幣的主要原因為:預期海外發展公司因前雇員之前銷售被盜貨物及挪用公款而錄得壞賬損失約5700萬港幣,這是根據前雇員之口供及海外發展與聲稱客戶核實后計算;以及因前雇員以海外發展名義進行的未經授權買賣貨物而產生損失約2300萬港幣。并指出,上述最高估計損失分別占集團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總資產、凈資產及凈溢利約1.77%、6.31%及43.10%。

  劉海中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說,長虹對海外市場有非常宏大的業務發展規劃,包括今年媒體曾“以長虹在印尼的發展作為基點來詮釋中國‘一帶一路’的起點”,目前,長虹在歐洲、美洲都有業務拓展,而長虹的智能壓縮機在全球銷量第一,多數都是外銷,包括長虹核心部件到整機設備,長虹海外業務發展業績不錯。并表示,此次出現員工挪用資產的海外發展公司在長虹整體海外業務中占比“非常小”,支撐長虹海外事業大盤的是長虹電器、美菱電器、華意壓縮三方。

  22日當天,美菱電器董事會秘書室負責人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說,美菱在海外開展業務是獨立進行的,僅與四川長虹一起在巴西投資建廠,“但與華意壓縮、佳華控股沒有交集,當然,也許會在華意壓縮購買過壓縮機構成關聯交易”。

  中企走出去需嚴格監管

  佳華控股在公告中向投資者強調:該事件不會對佳華控股主要業務的日常運營造成重大影響,且佳華控股(海外發展除外)的業務營運未受該事件影響;佳華控股未就海外發展業務做出任何形式的擔保、保證或墊款。 此外,佳華控股已向香港聯交所申請自 2015 年 7 月 21 日上午 9:00 起恢復佳華控股股份買賣。

  實際上,長虹孫公司海外發展所遭遇的員工挪用資產一事并非個案。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宋則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采訪時說,該現象并不孤立存在,特別是走向海外的國企出現許多漏洞,加快步伐走出去的思路沒有錯,但如何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亦是擺在眼前的重要課題。

  “國企在海外業績多數不好,賠錢虧損導致國有資產流失,與長虹員工挪用資產造成的結果一樣。”宋則說,“鼓勵國企或民企走出去,但國企不一定‘沖在前面’,不能將國企地位抬太高,在產權問題、內部結構問題等尚未清晰解決前,急于走出去會有問題,從制度體制方面盡快建立風險防范機制是解決之道。”

  宋則表示,長虹孫公司此次事件再度為國企改革如何真正落地敲響警鐘。他曾到巴西、阿根廷等地考察后發現,“在海外不守規矩的國內企業有很多,特別是國企。現在民企走出去的能力有限,大規模走出去的還是國企,但國企在海外缺乏監管,對于違規操作應及時發現,不然就會失控”。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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