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廉署防貪,制度讓人“不能貪”
40年前的香港,貪腐肆虐,“貪汙腐敗、行賄受賄是市民生活的一部分”。40年後的香港,已是國際公認的廉潔城市。香港反腐之路,能給內地什么借鑒?廉政公署的反貪經驗,除了辣手“打貪”,叫人“不敢貪”之外,還有妙手“防貪”,叫人“不能貪”。
培訓私營企業,防貪於未然
香港一家上市公司采購部的10多名員工,近日參加了一次特殊的培訓——培訓老師來自廉政公署,培訓內容是如何防范貪汙。在這家經營連鎖餐廳的公司,老師把廉署防貪絕招傾囊相授,詳細教導了學員們在采購食材時,如何防范陷阱,避免“觸雷”的錦囊妙計。
應酒店業商會要求,為酒店管理人員舉辦酒店業防貪講座,分析貪汙風險,教授防貪措施,內容甚至包括“禮賓部為住客安排計程車”等細節;與銀行的合規部主管及員工會面,提供加強防貪制度的建議;為中小型企業就公司員工守則、采購程序,以及公司給予中間人“回傭”的做法,提供防貪措施的建議……廉署為私營機構提供防貪培訓,馬不停蹄。
私營機構一直是廉署重要的工作對象。去年廉署接獲2600多宗貪汙投訴,其中1600餘宗來自私營機構。向私營機構,包括上市公司和大型企業提供保密咨詢服務,協助它們通過系統管控鏟除貪汙,並自行作出程序檢討,一直是廉署的一項重要工作。要求提供防貪服務的私營機構來自各行各業,規模有大有小,廉署提供的服務也形式各異。
廉署防貪處的私營機構顧問組,可應私人公司的要求,提供免費防貪服務。據廉署統計,過去3年,防止貪汙處平均每年向私營機構提供400多次免費和保密的防貪咨詢服務,形式包括通過會面或書面回複,就制度、程序、公司運作等提供防貪建議,及向公司管理人員、商會、專業團體會員提供防貪培訓。培訓的內容主要包括:介紹適用於私人公司的《防止賄賂條例》,有關行業或專題(例如采購)的貪腐個案分析,播放有關行業防貪培訓影片等。
廉政公署對培訓總結發現,私人公司最感興趣的問題有:公司人員行為守則 (規范如何符合《防止賄賂條例》的要求並提高人員誠信標准);采購常見的貪汙手法及防范措施;提供商業饋贈須注意的規范、公司及個人收取商業傭金須注意的規范等。
廉署的培訓,不僅受本地公司歡迎,也受到外國公司追捧。廉署介紹,英國《賄賂法》於2010年生效後,在港營運的英國公司向防止貪汙處的私營機構顧問組尋求協助的情況明顯增加。廉署協助它們加強公司對貪汙的防禦能力,幫助公司符合英國《賄賂法》的要求。
私人機構向廉署提出培訓申請的程序非常簡便,撥打專線電話或寄發電郵,提出申請,廉署會在兩個工作日內初步回複。一般建議可在一至數個工作日內提供,培訓則需三至四星期准備。
堵住程序漏洞,不給貪腐機會
早年,考駕照是貪汙溫床,市民常要通過賄賂考牌官才可成功考取駕駛執照。防貪處進行審查研究,建議考生不可自由選擇考試時間和地點,而是在考試當日才抽簽決定考牌官派往哪一個考牌中心。運輸處接納建議後,考車牌索賄受賄的情況大大減少。
根據《廉政公署條例》,廉署防止貪汙處還有一項法定職責:審查各政府部門及公共機構的工作常規及程序(所謂“常規及程序”,就是各項制度),並建議修訂容易導致貪汙的工作方法及程序。這是從制度上未雨綢繆,堵塞漏洞,減少可能出現貪汙的情況,叫人“不能貪”。
繁瑣的審批程序,漫長的等待時間,很容易為腐敗的萌芽提供土壤。這方面的典型案例是廉署向政府提出改善酒樓牌照審批的建議,做到“防貪於未然”。
上世紀90年代前,酒樓牌照申請者需向不同部門拿批准、證明,經過重重審批關卡,才能獲得牌照。由遞交申請至成功獲批牌照,動輒超過一年,不但對營商的投資者造成不便,更加成為申請者不惜以行賄手段加速發牌的誘因。
防止貪汙處檢視有關程序後,建議精簡發牌程序,包括聘用專業人士加快協助處理申請及增發臨時牌,以改善效率,減少等候審批時間,從而減少貪汙的可能。發牌部門接納並落實了防貪建議,處理牌照申請的時間明顯縮減,審批臨時牌照現約需兩個月,正式牌照僅需約6個月。
廉署不斷派出由審查人員組成的專責隊伍,審查政府部門和公共機構的工作常規及程序,找出可能導致貪汙的漏洞,將貪汙的幾率減至最低。如發現程序漏洞,廉署專家會做出具體的改善建議。建議秉持程序簡約、具透明度、具問責性三項原則。以處理發牌申請為例,建議旨在簡化程序,縮短輪候時間,減少有關人員酌情處理的空間。除必須清楚公布審批准則外,每名負責處理每宗申請的公職人員,也要為其行動和決定負責。
為確保誠信文化得以持續,廉署鼓勵政府部門和公共機構在各自內部成立“誠信督導委員會”。委員會負責在內部舉辦全面的誠信計劃;監督誠信管理問題;定期檢討運作程序以防止貪汙;借推廣企業價值和健康生活方式強化職員的誠信觀念。
廉署還就公營部門甄選和培訓公務人員程序,制定了防貪措施。香港公務員必須遵守《公務員事務規例》。這是一部4000多頁的鴻篇巨制,事無巨細規定了公務員各方面的行為,包括接受利益、申報資產與投資等。紀律守則也對如何正確、高尚、合宜地履行職務定下了標准,各級公務人員必須遵守。
防貪處去年共完成68項審查工作報告,當中41項是關於政府部門的工作,其餘27項則與公共機構、政府資助機構和其他機構的運作有關。審查范圍包括執法、公共采購、外包服務、公共工程項目、政府資助計劃、管理制度(如發牌)等。防貪處共575次向政府部門和公共機構提供防貪建議,確保它們在草擬新法例、政策或程序時能及早加入防貪機制。
出席大型項目招標,同步預防貪腐
沙中線是香港一條正在修建的地鐵線路,全長17公裏,連接沙田和中環。這是一項投資巨大的工程。為防止貪腐,在沙中線的評審委員會,有廉政公署派來的觀察員。
近年來的其他一些大型基建項目,比如啟德新發展區的區域供冷系統、啟德郵輪碼頭工程、海洋公園的新海洋酒店等,在評審過程中,也都有廉署觀察員的身影。
廉署介紹,大型基建項目,涉及巨大的公共開支,很容易成為貪腐高發地。為降低基建工程的貪汙風險,例如在招標時涉及利益輸送,防貪處采用“同步預防”的策略,在有重大公眾利益的基建工程及發展項目上,防貪處會先就該項目的招標程序,包括招標文件、合約條款、評標條件及程序等,為各政府部門及公共機構提供防貪意見,以確保程序涵蓋足夠的防貪措施。其後,防貪處會派觀察員出席標書評審委員會,監察及確保評標過程符合預設的程序,及在評標過程中提供適時的防貪意見,以確保評標過程公平公正。
香港廉政公署制度是在港英政府統治時期確立的,那時的香港並沒有民主,但反腐防貪體制機制運行有效。這表明反腐防貪制度設計在政治體制中具有相對獨立性,關鍵在切實有效。
雖然香港的廉潔已經舉世聞名,獲得本地市民高度認可,並保持了幾十年,但是,反貪沒有終點。廉署一直對貪腐保持高度警惕。廉署發言人說,香港的廉潔美譽得來不易,稍有松懈,貪汙便可能會“死灰複燃”。(尹世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