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動力召集人 何民杰
剛過去的星期日,是世界衛生組織定立的「世界無烟日」。筆者友好組成了一個關注烟民權益組織「香港烟民權益關注組」,在荃灣荃新天地公共空間,舉行成立儀式,并舉行「烟民高呼:我要吸烟點」活動,爭取在全港60多個為公眾提供休憩空間的私人發展項目設立吸烟點,以達至「全民互相包容、共建和諧社區」的目標。
現時全港有超過一成的成年人是烟民,但烟民的權益卻一直被忽視,政府不斷剝削。烟民其實是烟草產品的消費者,卻不能享有一般消費者的基本權利。這群熱心的朋友,致力反對增加烟草稅及過分的控烟措施,希望聯合全港烟民,為香港烟民謀取相應的權益。
相信不少烟民都有類似經驗:在不熟悉的區域需要吸烟時,要花很多時間到處尋找吸烟區,而對於傷健烟民來說,平日外出活動已面對很多限制,要找吸烟區難上加難。其實全港有很多公共空間,這些為公眾提供休憩空間的私人發展項目,既是戶外地方、又不是法定禁烟區,但發展商及有關管理公司擅自張貼禁烟告示及罰則,到底有沒有法理依據?
是次行動選址荃新天地的公共空間,已獲當局證實「并非法定禁烟區範圍」。誠如好烟民大聯盟召集人暨香港烟民權益關注組顧問李默女士所言,有關管理公司相信以行政方便為由,自行將之定為「禁烟區」,當中的法、理、情何在?
為進一步了解普羅大眾對這個議題的認識,關注組亦在荃新天地公共空間附近的行人路進行街訪。在受訪的88位成年吸烟人士當中,超過81%不知道荃新天地公共空間其實并不是法定禁烟區;有68%受訪者認為公共空間應該設立吸烟點,以方便烟民及避免影響非烟民。
可幸部分尊重烟民的發展商及相關物業管理,會主動在公共空間設立吸烟點。例如柯士甸道的圓方,烟民可在平台上公共空間範圍內的吸烟點吸烟。事實上,管理公司在商場設立固定吸烟點,除可為烟民提供方便,亦令非烟民免受烟民影響,達至「全民互相包容、共建和諧社區」,不是美事一樁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