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5月27日從福建公安機關獲悉,20日因擾亂單位秩序、公然侮辱他人被江西公安機關行政拘留的吳淦(網名“超級低俗屠夫”),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誹謗罪,於今天被福建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此前,吳淦被南昌警方行政拘留的消息傳出時,就引發不少人好奇:圍堵法院、高聲叫罵,吳淦何以這么囂張?他到底是何方“神聖”?設墓碑、擺遺像,手法怎么這樣惡毒?制作易拉寶、拉起廣告牌,造勢為何如此“專業”?
他幹過怎樣的事?
把一女幹部頭像“安裝”在全裸女性人體模特身上,拍照合影上傳網絡並招呼網友起哄,侮辱語言不堪入目
2007年,吳淦從廈門航空港安檢護衛部辭職後到了廣西陽朔。他幹過房產中介,也和朋友合夥開公司,都以失敗告終。正事幹不成,他就開始在網上泡論壇、寫博客。“超級低俗屠夫”並不是吳淦最初的網名,他曾使用過“追風的土匪”“誤入塵網”等,這些網名仿佛映射了他內心的某種情緒。
在湖北鄧玉嬌事件中,吳淦進入醫院與鄧玉嬌拍照合影、上網發布,在網絡上一舉成名。嘗到甜頭後,吳淦就特別熱衷關注熱點事件。在此後的全國熱點事件現場,總能見到他上竄下跳的身影、低俗不堪的表演。再後來,為了給涉事政府施加壓力,以達到其個人目的,吳淦的膽子越來越大、做法越來越離譜,甚至用嚴重侮辱人格的違法手段,惡毒攻擊,還自我標榜為獨到的“行為藝術”。
2012年4月,福州市晉安區政府對王莊地區進行征地拆遷。當年8月,吳淦受其親戚葉某請托,前去晉安幫助“維權”。為了讓政府答應葉某提出的要求,吳淦在葉某待拆房子現場設立所謂的“公民財產權保護福州觀察點”,用他常用的“行為藝術”進行抗議活動。更讓人吃驚的是,他買來一個全裸女性人體模特,把一位女幹部的頭像“安裝”上去,並在模特身上、大腿上寫上惡意攻擊的語言,他和葉某分別與模特合影,還做出一些極其下流的動作,拍成照片上傳網絡,同時進行侮辱。其語言不堪入目,粗俗又惡毒。
“我的人格受到侮辱,嚴重影響我的身心,給工作和家庭帶來極大困擾。”當事人報案後,晉安公安分局和王莊派出所進行了偵查。經過民警訓誡,吳淦等人才停止了准備抬著模特遊街等惡劣行徑。
他慣用哪些伎倆?
辱罵、“懸賞”“通緝”他人,策劃“行為藝術”吸引關注,煸動網民“聲援”“圍觀”,以期“圍魏救趙”
在網上指名道姓發“通緝令”“懸賞令”,搞令人匪夷所思的“行為藝術”,煽動網民組成所謂的“後援團”到現場“聲援”“圍觀”……吳淦抓住一些領導幹部怕惹事、怕炒作的心理,常常從黨政機關主要領導“下手”,給涉事政府施加壓力。用他的話說,這就是“圍魏救趙”。
2012年,福清市公安局偵辦一起涉及吳淦親屬的案子。吳淦為了達到他的個人目的,就對該局領導進行辱罵,並威脅“為局長全家設靈堂讓福清訪民來祭拜”。此外,他還抹黑該局因公犧牲的全國公安系統二級英模林萬霖“是黑社會保護傘”,說“把是黑社會成員的警察在夜總會火拼死亡弄成英雄”。林萬霖的家屬感到非常痛心:“他怎么就能把汙水潑到已經犧牲了10多年的人身上呢”。林萬霖生前所在村老人會會長強烈呼籲,要嚴厲打擊這樣的違法行為,“邪氣不打下去,正氣怎么弘揚?”
“當官最怕的就是丟自己官帽,找個合適的大鬼來折騰做靶子打。”吳淦在自己總結的《殺豬寶典》中這樣炫耀:要懂得圍魏救趙,欲擒故縱,聲東擊西等戰術,用別的事情來為自己的事情做籌碼。還可以上領導家裏“請安”,幫領導“接送”孩子上學等等。不難看出,為了給領導施壓,達到個人目的,吳淦可謂無所不用其極,甚至連孩子也不放過。
“哪裏熱鬧他就往哪裏跑,就像逐臭的蒼蠅,到處飛來飛去,唯恐天下不亂。”曾經目睹吳淦在福州晉安區打著“維權”旗號、為親戚謀利的全過程,陳先生表達了他對這種人的無比厭惡:維權有很多方式,可以采取法律手段呀,如果都像吳淦那樣,後果太可怕了,政府對這方面還是應該嚴厲打擊。
他是個啥樣的人?
“他能說會道,喜歡發牢騷。”曾因偽造證件、無證駕駛和擾亂公共秩序,先後3次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
吳淦不是律師,但經常打著律師的旗號四處“維權”。在吳淦的出生地—福建省福清市鏡陽鎮下施村,網民“超級低俗屠夫”吳淦被拘留的消息並沒有讓鄉親們感到太大的意外。“家庭氛圍對吳淦的影響不小。”村裏年歲大的老人有些惋惜;“他的言行太過分,遲早會‘出事’。”村裏愛上網的年青人早有預感。
談及吳淦的家庭,村民大多搖頭。他父親徐某某是上門女婿,母親在他14歲時病逝; 1998年,他父親因組織一幫人打砸養雞場,並圍攻前去處置的民警,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又因在服刑期間越獄增加刑期1年;他哥哥在2006年以代加工半成品為由,夥同他人騙取貸款71萬餘元後潛逃,目前還是公安機關網上追逃對象。
村裏一位姓林的老人說,吳淦1990年離開村裏後,再也沒回去過。據廈門航空港安檢護衛部一位姓王的工作人員介紹,吳淦和他既是戰友又是同事。1992年,他們一同複員到廈門航空港安檢護衛部。“吳淦是在辦公室工作,幹些打雜的事。” 吳淦另一位姓唐的前同事介紹,“他能說會道,喜歡發牢騷。”談起吳淦時,這兩位前同事的評價差不多:在公司內網上寫過一篇所謂的長篇小說,但很低俗;平時工作吊兒郎當,幾次差點到了被開除的地步。
2007年他辭職走了,原因不明。吳淦的前妻是他中學同學,1998年結婚。法院的一份民事判決書顯示:“經常不著家”“2002年發現他有外遇”,前妻要與他離婚,後經雙方親戚勸阻和好。2006年,吳淦提出與前妻離婚,並簽署了離婚協議,其中一項是夫妻的共同房產歸吳淦,吳淦支付前妻25萬元。後來,吳淦以60萬元的價錢把房子賣了,帶著孩子和錢去了廣西陽朔,把當時無工作也無住所的前妻拋在了廈門。後來法院缺席判決了他們的離婚案。
據公安機關介紹,吳淦曾因偽造證件、無證駕駛和擾亂公共秩序,先後3次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
作者:黃慶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