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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兼並重組的邏輯和路徑

2015-05-04
来源:中國經濟周刊

  大規模重組不會馬上出現 須從央企地位與使命來考慮

  4月27日,媒體發出關於“中央企業將進行大規模兼並重組,數量或減至40家”的報道。受此消息影響,當天A股“中國”概念股集體漲停,包括中國石油、中國石化、中國電建等,股市驟然升到4500點。國務院國資委當日傍晚發布聲明稱,經查,該消息未向國資委進行過采訪或核實。

  由此來看,因為現時沒有計劃,也沒有“40家”的說法,意味著重組的高潮以及減至40家現在是沒有可能的。然而,這並沒有否認央企重組這個事情,更沒有否定央企兼並重組的方向。

  確實,國務院國資委成立12年來,央企兼並重組的傳言從沒有如此多過。在南北車合並後,關於央企強強聯合的傳言甚囂塵上,惹得有關的各大央企趕緊發布澄清公告否認傳聞。央企重組的背景是真的,動因是真的,只是有些媒體曝料的信息常常是不准確的。央企重組雖然有動因,但應該理性分析,不能抱有過早、過高的希望。央企合並重組將以分類為基礎,目前分類方案還沒有出台,大規模的重組可能不會馬上出現。

  曆史地看,大企業宜合宜分,都與全球經濟形勢、產業演進階段、國家政經戰略、企業競爭對手變化、企業自身發展需要等諸多因素密不可分。央企之間的兼並重組並不是容易的事情,其中牽扯很複雜的利益關系,如果缺少國家層面的推動,很難順利地進行下去。當然,央企合並有內部和外部的力量推動,要講國家意志,更要遵循市場規律和企業自願原則。

  央企是“國家隊”,央企的兼並重組必須從其地位與使命來考慮,綜合來看,要從是否有利於以下六個方面來考慮:一是國力增強,二是國際競爭,三是國際安全,四是國家活力,五是國家穩定,六是國資增值。

  是否有利於國力增強。在一些關鍵性行業,中國企業的產業集中度偏低,而中國要占據產業鏈高端位置,則需要具有相當實力的大企業來獲得研發和銷售優勢。從此輪央企合並重組的特點看,無論是南北車的合並重組,還是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和國家核電技術公司的合並重組,都是具有戰略性行業中的龍頭企業。這樣的強強合並,有助於減少中國企業之間的內耗,避免惡性競爭,帶動中國整體工業化水平的提升,推動中國制造的轉型升級,提升中國制造的技術水平和品牌效應。

  是否有利於國際競爭。在中國“一帶一路”、“中國制造2025”等戰略背景下,央企應通過強強聯合重組,增強國際競爭力。世界經濟再平衡的過程,也是重新構築國際分工格局的過程。從目前情況來看,本輪央企合並重組的瞄准對象並非那些產能過剩的行業、企業,而是對具有戰略重要性行業中的巨頭央企同類之間進行強強聯合。反之,暫時不會排到日程上去的。因此,“一帶一路”上的交通運輸相關產業、基礎設施建設相關產業、能源建設相關產業、商貿與文化旅遊產業、信息產業都可能成為熱點。

  是否有利於國際安全。從積極意義說,經濟危機帶來了一場轟轟烈烈的大洗牌。這是大企業抄底的好時候,強強聯合抵禦風浪也是一種選擇。另一方面,中國企業在“走出去”的過程中,出現了許多以壓低價格為主要方式的低層次無序競爭,相互傾軋,因此整合是非常必要的,企業利益必須符合國家利益。

  是否有利於國家活力。在非壟斷行業,要提高其競爭力,例如電信運營商的市場目前還是在國內,還需要競爭,越是這樣的競爭,越有利於民生,對國內壟斷容易失去活力。像中國石油與中國石化、國家電網與南方電網這樣的央企,如果合並之後對國內壟斷,很可能推高價格,對於這樣的央企,還是要保持一定的競爭,不應該合。目前石油、電力行業的合並重組幾率非常小。從長期看,隨著我國產業轉型升級的深化,傳統產業的調整也會伴隨一系列的企業重組,以爭取行業活力。

  是否有利於國家穩定。央企重組是一項艱巨和複雜的工程,沒有兩三年是合並不起來的。眼下,對央企而言,是保增長、國資改革和反腐敗三大主題的交合期。假如大規模無序地進行兼並重組,容易擾亂改革節奏。

  是否有利於國資增值。判斷企業兼並重組是否成功的標志,不是兼並重組工作最後是否完成,而是能否形成協同效應發揮體系性優勢,是保值增值。如果追求一蹴而就,超級公司未能在短期能協同,強強聯合反而會適得其反。

  顯然,中國企業正在迎來與全球企業接軌的重組潮,兼並、分立、剝離等各類重組動作的頻率都會升高。因此央企重組潮是可期的,央企將在未來的一段時期,由內而外地革新以做大做強做優。但是,這個時期是有條件的,不是馬上就來的。目前,一些股民瘋狂進入央企合並概念股,有被套的危險,應予以警惕。

  需要注意的是,強強聯合與兼並重組是有區別的,它僅僅是企業擴張性重組中的一種現象。從方式上來看,央企兼並重組路徑預計可以作如下設計:

  第一條路徑是“合並同類”。按業務相近、優勢互補、有利於資源優化配置和比較優勢最大化的方向。這一層面的重組是緊緊圍繞積極發展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知名品牌和國際競爭力的大公司大企業集團,促進各種資源要素向優勢企業集中,做大企業規模、做強企業優勢。

  第二條路徑是采取“混合所有制”。國家將列出“負面清單”,涉及國家安全的行業,包括國防安全、經濟安全以及信息安全等行業和關鍵領域,底線需要守住,發揮國有經濟在其中的控制作用。除此之外的企業則逐步退出或進行重組,其路徑是開放管理服務外包、開放特許經營權、開放新建項目產權、開放壟斷企業存量格局等。

  第三條路徑是企業集團內部的縱向集結。縱向聯合方式目前主要在兩個層面進行:一是類似於中石油、中石化內部上市公司的整合,二是央企某個行業上下遊的整合。許多大型央企在原有業務重疊、多級法人體制的低效率弊端下,又增添嚴重的主業重疊和關聯交易,與國際資本市場規則相沖突。因此,集團內部的整合成為做強做大的必要前提。

  第四條路徑是合資重組和跨國並購。隨著“一帶一路”上升為國家戰略和企業境外投資新政策的實行,國內企業的海外並購機遇和並購效率都在進一步提高。國有企業重組改革的進一步深入就是要加大合資重組的力度,推動有條件的大企業進行跨國並購,真正實現企業在全球配置資源。中國企業2013年進行海外並購的規模超過600億美元,超越日本成為亞洲最大的海外投資國,這個勢頭也越來越強勁。 (中國企業改革與發展研究會副會長 李錦)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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