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子文
港大校務委員會日前舉行特別會議,討論戴耀廷「捐款門」事件調查報告。不過,校委會在會後突然宣布有關報告僅為「中期報告」,並期望審核委員會盡快提交「最終報告」。及後,有消息指校委會將討論陳文敏出任港大副校長事宜。事實上,校委會將調查報告稱作「中期報告」,反映「捐款門」事件仍有待深挖,調查未完;廉署並已立案調查其「捐款門」責任。陳文敏既是「戴罪之身」,又豈能參與副校長遴選?如果港大遴選委員會堅持推選陳文敏為副校長,只會引起外界更大質疑,令校譽進一步受損。
捐款事件受廉署立案調查
據傳媒透露的消息,調查報告確認其中有涉及戴耀廷的「神秘捐款」無依既定程序處理,但當時的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卻照單全收,未指出問題。報告也指出有兩筆捐給文學院的款項,最終用途與原意不同,做法不合適。至於會否處分失職的戴、陳二人,報告則無提及。有港大校務委員對外表示,委員會認為要再深入了解事件,而在特別會議上,委員意見有分歧。據了解,部分委員認為,報告應列明是否有人要為事件負責,所以只接受是次報告為「中期報告」。
這說明,報告已經確定戴耀廷、陳文敏在「捐款門」事件上有違規行為,戴耀廷違規轉交「匿名捐款」,並且利用捐款聘請文學院職員從事「佔中公投」,違反大學聘請守則;而陳文敏照單全收「匿名捐款」,同樣要承擔責任。然而,這份調查報告不但沒有追究違規教職員,令調查報告淪為「無牙老虎」,而且報告亦沒有徹查更關鍵的問題,包括「匿名捐款」的來歷和目的;鍾庭耀是否存在「收錢做民調」情況;違反大學捐款規定有何處罰等,調查報告都沒有提供答案,令人失望。因此,一些校委會委員不收貨,調查報告才會變成「中期報告」,這正說明「捐款門」真相仍未釐清,違規行為仍未追究,調查要繼續下去,還公眾一個公道。
另一方面,「匿名捐款」醜聞疑點重重,更涉及刑事問題。有人故意為該筆「黑金」層層漂白,涉案者不但隨時觸犯反貪條例,更可能涉及串謀詐騙、使用虛假文書、偽造帳目等罪行,目前廉署已經立案調查,戴耀廷和陳文敏自然是重點調查對象。固然,廉署調查仍在進行,陳文敏有否犯法仍未能論定,但可以肯定的是,他現時正受到執法機關調查,是「戴罪之身」,這樣的人是否應該繼續參與港大副校長遴選﹖相信外界已有答案。
陳文敏應退出遴選
任何公職人員包括問責官員以至所有公營機構僱員,參與遴選職位時,如果被揭發正受廉署或警方立案調查,理所當然要馬上退出遴選;至於官員升職也要通過品格審查,不可能以「戴罪之身」照樣升職。甚至是一般私人機構,如果僱主在遴選期間發現求職者正受執法部門調查,必定會馬上終止遴選。原因很簡單,涉事者被執法機構立案調查,至少有惹上官非、面對檢控的機會,也顯示其人操守可能有虧。這樣的人怎可以擔當港大副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