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將對建筑風格形式等作規定 限制“怪建筑”
香港商报网讯 北京市副市長陳剛2日表示,北京將對建筑體量、尺度、風格、色彩、形式、材料等基本方面進行必要的規定。《京華時報》3日對此解讀指出,“怪建筑”在北京將會受到限制。
北京市2日召開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委員會(以下簡稱“名城委”)專家工作會暨建筑文化傳承與創新座談會。針對近幾年越來越多的“怪建筑”,陳剛在當天的會上表示,一定要充分發揮城市設計的指導作用,利用城市總體規劃修改契機,增加城市設計的內容。進一步細化建筑設計的規范要求,提高建筑設計水平。通過城市設計確定建筑整體風貌要求,對建筑體量、尺度、風格、色彩、形式、材料等基本方面進行必要的規定。
陳剛表示,下一步要注重城市公共空間的設計,為城市風貌和人居環境創造適合居住的場所。明確城市設計分區管理的原則,使北京既保持歷史文化名城的整體風貌,又體現國際城市的當代精神和地域特色。
據記者了解,北京在2000年曾發通知,對建筑外立面色彩做過規定,“主要采用以灰色調為本的復合色,以創造穩重、大氣、素雅、和諧的城市環境”。而根據目前《北京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的相關規定,建筑物、構筑物的體量、造型、色調和風格應當與周圍景觀相協調。
業內人士表示,北京市對於建筑設計的外觀,目前還沒有嚴格的規定。從目前來看,當前中國的建筑設計,部分過於強調外觀,忽略了使用功能,這也就離開了建筑的本意。國外的建筑設計對外觀強調并不多。北京市政府對建筑設計進行規范要求是好事,但從另一個方面來說,建筑設計與藝術相關,如何規范不太好定義,過多規范也會產生一定的束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