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東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人員,於9月13至15日展開打擊「酒後駕駛」、「停牌期間駕駛」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 行動,共拘捕4名司機及向8名司機發出口頭警告。
行動期間,人員巡經黃大仙彩虹道時發現一輛中型貨車搖擺不定,懷疑該車司機醉駕遂上前截查,經調查後拘捕一名42歲男司機,他涉嫌「酒後駕駛」。此外,人員於牛頭角宏照道、啟樂街和黃大仙太子道東截查3輛形跡可疑車輛,經調查後,3名年齡介乎35至52歲的男司機涉嫌「停牌期間駕駛」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被捕。所有被捕人士已獲准保釋候查,需於10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警方重申,「停牌期間駕駛」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屬嚴重罪行,兩項罪行一經定罪,各可處罰款1萬元及監禁12個月。警方會繼續加強執法,打擊相關罪行。警方呼籲駕駛人士,酒後駕駛、超速及危險駕駛同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能會被判處監禁和停牌。警方會繼續加強執法行動以打擊相關違例罪行,保障市民安全,各駕駛人士切勿以身試法。(記者區天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