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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偵破3宗遠洋船走私案 檢值1億元貨物 拘1人

海關偵破3宗遠洋船走私案 檢值1億元貨物 拘1人

責任編輯:蔣璐 2024-06-28 15:45:14原創 來源:香港商報網

    海關本月展開代號「巨浪」行動,偵破3宗利用出口遠洋船走私案,檢獲包括電路板、智能電話、平板電腦和汽車零件,市值約1億元,拘捕一名寄貨公司負責人。

    海關港口及海域科貨物貨櫃檢查組署理高級督察韓錦文今日(28日)表示,較早前發現有不法分子利用遠洋船進行走私活動,本月根據情報分析和風險評估,鎖定3個準備出口到馬來西亞的40呎貨櫃。海關人員於本月10日、17日和23日先後對3個分別報稱載有鋁片、鋁合金和通訊配件的貨櫃進行檢驗,經X光檢查後發現有可疑影像,其中貨物密度和形狀與報稱的鋁片和鋁合金並不脗合,而且貨物雜亂,顯示的影像顏色深淺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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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關有組織罪案調查科特別調查第一組高級調查主任林駿興(左、海關港口及海域科貨物貨櫃檢查組署理高級督察韓錦文。

    海關有組織罪案調查科特別調查第一組高級調查主任林駿興表示,經檢驗後,在3個貨櫃中檢獲大批未列倉單貨物,其中包括電路版、智能電話、平板電腦和汽車零件,總值約一億元。跟進調查後拘捕一名60歲男子,他報稱是寄貨公司負責人。另外2個貨櫃的寄貨人分別是海外公司和已經解散的公司,案件仍在調查中,不排除再有人被捕。

    海關指,今次案中不法分子明目張膽將貨物放於貨櫃之中,透過虛報貨物資料掩飾走私活動,檢獲的物品在過去是走私到內地的熱門產品,不排除不法分子採取迂迴路線,先將貨物走私到馬來西亞,其後再偷運到內地,海關會加強與內地和其他地區的情報交流,適時採取聯合行動。

    海關重申,走私屬嚴重罪行,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輸入或輸出未列倉單的貨物,最高可被判處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記者 區天海)

    行動中檢獲的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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