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信會愛群社會服務處對於近日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提出社工註冊局的決策與處理方法,嚴重偏離社工註冊條例精神的事情表示關注。浸信會愛群社會服務處深信作為社會工作者,應謹守其專業操守與價值。作為社會公民一分子,除遵規守法外,社工的使命更應承擔着維護人權和促進社會公義的責任;而社工註冊局按條例賦予的權力,應能夠履行秉持公義的盡職審查,並能推動社會工作業界生態的健康與持續發展。
浸信會愛群社會服務處認為社工註冊局作為公營的發牌及監管機構,在處理註冊申請時,有責任採取嚴格核實申請人資料的方法與程序,以確保其真實性,包括對犯罪紀錄的查核,與及對具爭議性的個案作出平衡公眾利益的考慮。但現時註冊局對履行以上責任與公眾期望有落差,未能確切為社會福利機構的人事聘用程序把關,也未能有效保障社工的專業質素與公信力。
浸信會愛群社會服務處非常支持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對修訂社工註冊條例的方案,提升委任人選的比例,希望透過改組方案令社工註冊局回到正軌,為社工的專業發展提供良好的基礎,正確行使政府賦予的公權力。浸信會愛群社會服務處相信,透過改進制度,將能夠建立一個更穩妥及可靠的社工專業體系,以及更具備持續專業發展的條件,服務社會與受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