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聖公會福利協會
劉冼靜儀總幹事
香港所有社工都需要向社會工作者註冊局登記,符合資格者才可申領社工註冊證。因此社工註冊局作為法定組織,理應愛護香港和自己的國家,尤其要擁護「一國兩制」和《基本法》,以及國家安全條例。不可將違規的社工,尤其那些干犯刑事罪行者,如涉及暴動和違反國安法等的社工,應對其採取嚴厲的紀律行動,取消其社工資格。一些因涉嫌干犯罪行而被捕者,也應因為案件仍未終極結案,要適當地處理,更不應讓其成為註冊局內的理事或委員。
我十分尊重社會工作同工,他們走在社會最前線,為有需要的人士提供專業的輔導和介入,讓服務使用者的問題得以解決。這是值得欣賞的,但他們亦需要持續進修,以對應社會不斷改變而衍生的問題和需要。未來的社工註冊局必要重視此點。
註冊局作為法定組織,更有責任要求所有透過註冊局成為專業社工的會員愛護國家和香港,讓社工們多從政府角度和國家大局的視角出發,以配合政府施政的同時,也要擁護「一國兩制」,履行公民責任,維護國家安全。
現時社工註冊局存在結構性失誤,容易受到操控,乖離社工註冊局成立的原意,為此我認為社工註冊局必需要作出改革。這包括優化理事會的選舉方法、增加非社工理事的比例、切實執行違規社工的紀律行動和推動社會工作者的持續進修等方面。
一個能兼顧專業發展和平衡社會需要的理事會選舉是有其必要性。因此要擴大委任更多來自不同背景的有智之士加入理事會,讓註冊局理事會更具社會觸覺性和敏銳性,在決策時更為全面,也能使註冊局更健康地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