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5月7日在葵涌貨櫃碼頭偵破一宗涉嫌利用遠洋船走私貨物往台灣的案件,在兩個貨櫃內檢獲大批未列艙單貨物,估計市值約1億6千萬元。
海關透過情報分析及風險評估,發現不法分子意圖利用遠洋船走私貨物,遂部署策略打擊有關活動,並鎖定一艘準備由香港前往台灣高雄的遠洋船。經檢查後,海關人員在船上兩個貨櫃內發現大批未列艙單貨物,包括懷疑受管制乾魚翅和鯊魚皮、懷疑受管制木製家具、電子零件和電子產品。案件仍在調查中,不排除會有人被捕。
走私屬嚴重罪行,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輸入或輸出未列艙單貨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根據《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任何人在未取得所需許可證的情況下進出口瀕危物種,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千萬元及監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