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日(13日)踏入第75日審訊,辯方早前申請重召張劍虹作供,控方就此申請,今傳召辯方團隊的律師何俊豪作供、接受控方盤問。何同意律師樓早於2021年12月已經收到從犯證人張劍虹、陳沛敏及楊清奇的證人供詞,而3人的證人供詞中亦有提及「飯盒會」。
控方今早傳召律師何俊豪出庭作供,控方盤問下,何供稱自己作為羅拔臣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及事務律師,由2020年8月10日起一直代表黎智英。控方問到,何是否早於2021年12月已經收到從犯證人張劍虹、陳沛敏及楊清奇的證人供詞。何不肯定確實日期,但同意在2021年12月應該已經收到;並同意律師樓在2022年6月21日有收過相關轉介文件冊。
控方續問到,張劍虹的口供有否詳細提到「飯盒會」。何同意有,但稱是在一段時間以前,提出查看供詞。控方其後向何展示供詞,何同意在張劍虹的3份供詞中均有提到「飯盒會」;而陳沛敏的兩份證人供詞、及楊清奇的其中一份證人供詞亦有提到「飯盒會」。
何確認本案原訂在2022年12月開審,在此之前已收到控方開案陳詞文本,當中提到本案將傳召張劍虹、陳沛敏及楊清奇3名從犯證人以及周達權,並會在審訊中就蘋果日報日常編採指示及決定向他們提問,亦指出張劍虹會負責主持「飯盒會」,在會中作出編採決定。
何同意控方開案陳詞內從沒有提過工作平台Slack的紀錄,而他收到控方的轉介文件冊後,曾閱讀張劍虹、陳沛敏及楊清奇3名從犯證人的證供多於一次,亦明白控方會極為依賴3人的重點證供。何確認轉介文件冊及3名證人口供中也沒有提過Slack平台上的「飯盒會」會議紀錄。
控方指出,「Slack平台」是在本案第18日審訊(2024年1月29日)辯方盤問張劍虹時首次提出,何表示「Slack平台」是由張劍虹提出,當日辯方首次得悉Slack平台上有「飯盒會」會議紀錄。
何指辯方於2024年1月30日去信控方,希望得知控方會否有Slack平台的紀錄。控方在2024年2月1日回覆辯方,表示控方沒有Slack平台的紀錄,辯方得悉後才盡力找辦法找出Slack平台的紀錄,而辯方幾經艱辛才在2024年2月26日拿到Slack平台的紀錄。
另就辯方申請重召從犯證人張劍虹之事,控方將於今日下午5點前向法庭呈交書面陳詞,辯方將在明早11點半前呈交書面回覆。控方表明在是否允許辯方有關申請的議題上,控方只爭議事實,不爭議任何法律原則。(圖源: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