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委員會(委員會)經過廣泛諮詢、詳細分析和全面考慮後,就優化法定最低工資檢討機制(檢討機制)一致建議每年檢討法定最低工資水平一次(「一年一檢」);採用方程式以實行「一年一檢」;以及在實施上述新檢討機制五年至10年後作出檢討。
委員會主席王沛詩大律師今日(30日)說:「我們很高興知悉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在考慮委員會的研究報告後,接納我們就優化檢討機制提出的建議。」
她補充說:「新檢討機制的建議是全體委員會的共識。採用方程式以調整法定最低工資水平可減少社會對每次調整幅度的爭議,促進勞資和諧。委員會相信新檢討機制可提升檢討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的效率,亦符合《最低工資條例》(第608章)的政策目標。」
隨着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接納委員會的建議,委員會已圓滿完成上述研究工作。委員會得悉行政長官將要求委員會根據《最低工資條例》的規定,於今年10月31日或之前就法定最低工資水平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提交下一份建議報告。委員會將適時展開有關工作。
《優化法定最低工資檢討機制研究報告》已上載委員會網頁(www.mwc.org.hk)。(圖為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