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紓緩基層在職家庭的負擔,並吸引更多家庭勞動力投入勞動市場。港府公布,由今年4月起計的申領月份,劃一增加職津計劃下住戶及兒童津貼金額15%,所有領取職津的家庭均可受惠。
以一個育有兩名合資格兒童的4人住戶為例,可領取的職津最高金額將由現時每月4200元增加至每月4830元,增加630元。新津貼金額將惠及由今年5月起遞交職津申請的住戶。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表示,由下一個申領月份起增加在職家庭津貼的津貼金額,進一步紓緩基層在職家庭的負擔,鼓勵持續全職工作、自力更生,並吸引更多家庭勞動力投入勞動市場。
另一方面,在《2024年撥款條例草案》獲通過後,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轄下在職家庭津貼辦事處,會向領取職津住戶發放一次過額外款項。額外款項預計最快可於《條例草案》獲通過後的一個月開始發放。
新申請人或過往曾領取職津但尚未在適用期內提交申請的人士,須在適用期屆滿前提交申請,才符合資格領取額外款項。額外款項相當於領取人士在適用期內最近一次提交而最終獲批的職津申請中,獲批月份的平均每月津貼金額的一半,金額因個案而異。
如職津住戶在《條例草案》通過當天正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該住戶只可領取其中一種額外款項,以其在職津計劃或綜援計劃下所領取較高的金額作為計算。職津計劃的津貼金額按住戶入息及工時按月審批,申領期為遞交申請前剛過去的六個曆月,合資格住戶須就每個申領期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