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志傑 成都市政協委員、香港成都社團總會副會長、香港東區區議員
國家安全是每個國家的基石,保障國家安全是政府的首要責任。在當今複雜多變的國際環境下,制定和實施國家安全法是維護國家主權和民眾福祉最重要的措施。
香港特區立法會於昨日3月19日三讀全票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是全民所盼。
近年來,國際形勢變化迅速,各種威脅與挑戰不斷湧現。為了確保國家安全與穩定,香港必須加強法律制度的完善,以因應不斷變化的環境。因此,為了維護國家安全,應該立法制定相應的法律條例。
首先,建立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條例是保障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基本要求。現在,國際局勢日益複雜,外部勢力可能對我國利益、安全造成威脅。因此,立法制定相應的法律條例,可以為國家提供法律保障和法律武器,以應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挑戰。
其次,建立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條例是維護國家和平穩定的需要。只有在一個安全穩定的環境中,人們才能享受生活,發展經濟,實現各種夢想。因此,為了維護國家的和平與穩定,我們需要立法制定相應的法律條例,加強對各種危險和威脅的預防和遏制,以確保國家的和平與穩定。
最後,建立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條例是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人民是國家的主人,國家的安全事關人民的生活和幸福。因此,為了保障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我們需要立法制定相應的法律條例,加強對各種危險和威脅的預防和處理,以確保人民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總之,建立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條例是現代國家發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保證國家主權和人民生活安全的重要機制。我們樂見香港特區立法會19日三讀全票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形成完善的法律體系,以應對各種不斷出現的挑戰,維護國家的安全和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