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19日),香港特區立法會三讀審議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3月19日發表聲明表示,香港特區立法會今天以全票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這是香港回歸祖國以來又一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大事,標誌着香港特區有效落實基本法第23條規定的憲制責任,築牢了香港長治久安和繁榮穩定的「防護牆」,將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質量發展,香港由治及興的前景更加光明。
聲明指出,香港特區立法會審議通過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是一部順民意、保安全、護發展的法律,也是一部廣大愛國愛港市民期盼26年多的法律。我們注意到,在特區政府宣布啟動立法之際,社會各界人士紛紛發聲支持立法。公眾諮詢階段更是超過98.6%的意見支持立法。之所以能凝聚強大的社會共識,就是因為香港國安法制定實施前後的對比讓香港社會深刻認識到,安全與發展是車之兩輪、鳥之兩翼,國安才能家好。回想2019年「修例風波」期間,「港獨」猖獗、「黑暴」肆虐、「攬炒」橫行,以致百業凋敝、社會動盪不安,又談何發展經濟、保障民生?香港國安法為香港由亂到治並健步走向由治及興奠定堅實基礎,但香港面對的國家安全挑戰依然複雜嚴峻,與香港國安法實施配套的制度機制還須進一步健全。基本法第23條本地立法勢在必行。
聲明認為,香港國安條例草案順利通過彰顯香港由治及興新階段「愛國者治港」新氣象。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堅決扛起「第一責任人」的重任,堅持依法立法、民主立法、科學立法,紮實推進立法工作,認真起草法案文本,積極開展公眾諮詢,舉行近30場座談會,有效回應社會關切、澄清各種誤解。立法會依法嚴肅審議法案,嚴格遵循法定程序,過程公開透明、嚴謹有序、高質高效,展現了行政立法良性互動、協力履行憲制責任的嶄新氣象。
聲明表示,香港國安條例是一部兼顧維護國家安全和保障人權自由的好法律。條例的通過,與已實施的香港國安法有機銜接,補上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存在的短板漏洞,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從而確保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為香港長治久安和保持長期繁榮穩定保駕護航。條例充分保障香港居民根據基本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特區的有關規定享有的權利和自由,積極借鑑其他國家特別是普通法國家同類立法最新成果和有益經驗,與國際通行做法及規則接軌。事實將證明,在補齊國安制度短板之後,一個安全穩定、發展可期的香港必將更加人財兩旺、魅力四射。
聲明強調,香港國安條例草案的順利通過,讓香港能夠輕裝上陣、心無旁騖,全力拼經濟、謀發展、惠民生。在高水平安全保障下,香港定能抓住中國式現代化進程中的香港機遇,在服務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中實現自身更大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