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的案件今日(19日)進行第48日續審,「12 港人」之一的認罪被告李宇軒第五日繼續供述第三次涉案眾籌登報計劃的詳情。控方早上圍繞黎智英助手Mark Simon,為第三次眾籌登報提供戶口收款的事宜提問。
李宇軒早前作供時指,曾分別在2019年6月和7月,參與涉及二十國集團(G20)會議及《中英聯合聲明》的登報計劃。李宇軒進一步供稱,他另在同年8月參與名為「G攬」的眾籌登報計劃,並指出「G攬」旨在透過在不同報章登廣告,引起外界對香港民主自由狀況的關注,最終計劃籌得約180萬美元(約1400萬港元)。
李宇軒提到,他是不遲於2020年2月才知道,同案被告陳梓華介紹的美國有錢人實際是Mark Simon,不過控方展示從李宇軒手提電腦檢獲的一連串電郵紀錄,指出陳梓華於2019年9月17日與眾籌平台溝通,應職員要求提供收款人資料時,已經揭示Mark Simon的身份,相關電郵亦有同時抄送給李宇軒。
控方又指出,李宇軒在當日其中一封電郵中,亦有向眾籌平台表明,授權Mark Simon成為眾籌的收款人。李宇軒解釋他沒有留意到,又指當時認為只要陳梓華一方能安排戶口收款就可以,沒有深究收款人是誰。
李宇軒:第3次眾籌發票付款人 印黎公司名字
控方展示與第3次眾籌相關的收支列表及發票,顯示廣告支出為633.7萬元,李宇軒確認其中約270萬元是由他墊支,陳梓華一方則墊支約350萬元;其中由西班牙《世界報》發出的一張1.85萬歐元發票,付款人一欄寫有「LAIS Hotel Properties Limited」名稱。根據控方案情,LAIS Hotel是黎智英名下加拿大公司。
另外,李宇軒確認,「G攬」計劃曾花約147萬元在《日本經濟新聞》登報。根據控方在庭上展示的文件,李宇軒曾去函《日經》指事態敏感,希望在事件中保持匿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