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國安法的案件,今日(13日)展開第44日審訊。控方今傳召第4名從犯證人、「12 港人」之一、「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出庭作供。
李宇軒供稱,他是於2019年6月經Telegram認識同案被告陳梓華,當時陳梓華是以「T」自稱。兩人曾於G20峰會前夕商討登報計劃,希望將香港「引人注目的示威場面」及所引起的動力,帶到去國際舞台,引起國際關注。因此希望透過眾籌,盡量在最多的國際報紙上刊登廣告。
李宇軒又指,推出眾籌計劃後,一共籌得約700萬元,但由於轉帳需時,廣告要趕在G20會議召開前刊登,需要有人墊支廣告費,他當時用盡自己的300萬積蓄仍不夠支付,陳梓華曾提出「有冇啲錢銀上面嘅嘢需要幫手」。
案件由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Marc Corlett代表。(圖源:中通社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