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現存各類不可移動文物2237處,其中,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38處、省級文物保護單位28處,其餘皆為低級別不可移動文物,佔全市不可移動文物總量的97%。這些低級別不可移動文物,數量龐大、類型多樣、分布零散,長期以來關注度不夠、投入保障不足、管理不是很到位。太原市兩會上,民革太原市委會建議,應進一步加強全市低級別不可移動文物保護,助力再現「錦繡太原城」文化盛景。
民革太原市委會認為,目前,太原市的低級別不可移動文物存在的問題主要有:一些低級別不可移動文物尚未建立「四有」檔案;一些低級別遺址沒有進行過系統考古工作,缺乏對其價值的認識;許多未進行文物認定的重要歷史遺存面臨被損毀的局面。為此,民革太原市委會建議:
一是盡快組織開展搶救性保護。借鑑哈爾濱松花江鐵路大橋改造成博物館觀光步行橋的成功案例,對具有重要歷史文化價值的低級別文物進行集中保護。
二是建立規劃管理保護監督機制。深入了解低級別文物現狀,擬定保護計劃和措施,制定管理規定,提升保護質量,創建「四有」檔案,借鑑陝西文物違法行為的投訴舉報模式,開通太原市「12359」文物違法舉報熱線。
三是全面完善安全防範體系。明確縣、鄉、村三級低級別文物保護責任,建立低級別文物安全防範機制,包括巡查、上報、應急處理等,並將保護工作納入專項考核。
四是加大保護工作資金投入力度。全力構建低級別文物維保經費多元化籌融資機制,積極爭取國撥、省撥專項補助資金,支持地方政府發行保護利用專項債券,通過基金會、眾籌等方式籌集資金,吸引社會力量捐資、集資參與文物保護。(林宇 牛黎 楊亮)
頂圖:太原市政協委員、市文物保護研究院副院長賈晨代表民革太原市委會在太原市兩會上發言